10000元 昆山越秀广电《我就是明星》 微电影剧本征集启示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15-4-14 17:37 编辑在电影这个艺术形式蓬勃发展的今天,每一个人只需要一台摄像机、一个梦想、一点创意,就可以通过镜头与影音创作成电影短片来表现最真实的万象世界。同时为扩大昆山越秀广电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加可逸兰亭项目区域营销力,带动星汇兰亭前期预热,建设特色社区文化,促进社会团结,家庭和睦。可逸兰亭希望用艺术的力量引领社会风尚,用时尚的方式打造健康生活,决定开展“我就是明星”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一、微电影主题
剧本征集:1、微影·和睦 2、微影·给一生挚爱
二、参赛对象
爱好微电影的社会各界人士、专业拍摄公司、各社会团体、学校均可参与创作。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为故事篇、纪实篇、公益宣传片、等一切原创剧本形式均可,剧本设定10-15分钟以内,条理清晰,故事连贯。此次活动所征集的微电影剧本,题材不限。凡是反映家庭喜事、健康生活、亲子育儿、敬老爱幼、家庭娱乐、美丽家园等方面主题的微剧本作品均可参加。
2、主题突出,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构思独特,适合于微电影的形式表现。结合昆山越秀广电公司实际、宣扬倡导公益、项目特色的作品将在大赛筛选和评选阶段中优先考虑。
3、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均须是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作品。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4、剧本创作需包含“可逸兰亭”及“星汇兰亭”项目元素,如:项目广告语,项目logo,小区场景,售楼中心场景等。
5、文学剧本字数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微电影剧本格式优先考虑,投稿请署名创作者姓名、电话、地址,以便工作人员联系通知。
6、作品应附《"我就是明星"主题微剧本(微电影)征集申报表》
四: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活动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
4、根据活动需要,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无条件归主办方拥有,违约者后果自负。
五、奖项设置
剧本最终采用: 10000元奖金 入选奖: 1000元奖金
六、参与方式及投稿地址
网络投稿:123460133@qq.com
现场投稿:昆山市黄河南路555号805室
咨询电话:18913278027(谭)、0512-36874017、36874027
微信报名:越秀广电·可逸兰亭(kunshankeyilanting)。文小超的朋友圈(eleven8617)
昆山越秀广电《我就是明星》组委会
2015年4月11日山越秀广电《我就是明星》主题微剧本作品征集报名表4
主创者姓名
或团体名称
主创者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作品分类
联系地址
作品名称;
剧本字数
参赛作品内容概要:(限300字内)
主创者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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