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4-17 08:30:13

第一届河北文学艺术彩凤奖 征稿






http://ia.hebradio.com/outimages/2015/04/16/20150416161227631.jpghttp://ia.hebradio.com/outimages/2015/04/16/20150416161227997.jpghttp://ia.hebradio.com/outimages/2015/04/16/20150416161227221.jpg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我党的一贯文艺方针,鼓励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深入人民群众、深入山川田野采风创作文艺作品,经河北省采风学会和河北美术学院研究,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取“采风”之谐音,共同设立“河北文学艺术彩凤奖”,简称“彩凤奖”,同时成立河北文学艺术彩凤奖组委会,具体负责“彩凤奖”的征稿、评奖、颁奖等系列活动。本奖初定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一届“彩凤奖”在2015年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的采风作品、写生作品、写真作品、原创作品,包括散文、诗歌、民间故事、美术、书法、摄影六种艺术形式。作品题材、内容不限,但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谢绝非采风作品、临摹作品;谢绝单纯的“写心”、“写意”类作品。具体要求:  (一)散文:不超过3000字,每人限报2篇。  (二)民间故事:不超过3000字,每人限报2篇。  (三)诗歌:格律诗、自由诗都可,欢迎精短诗作,长  诗或组诗不超过50行,每人限报2首。  (四)美术:仅限国画、水粉画、油画;作品尺寸不限,请勿自行装裱,每人最多递交2幅作品。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的姓名、年龄、通讯地址、电话。  (五)书法:仅限毛笔作品,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作品尺寸不限,请勿自行装裱,每人最多递交2幅作品。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的姓名、年龄、通讯地址、电话。  (六)摄影:仅限单幅作品,谢绝组照,但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数量上限为3幅。照片电子文件提交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描述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内容(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最低为300dpi。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拼接、删除、添加、修改照片素材等都不允许。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年龄、通讯地址、电话。  注意:(1)以上六种艺术形式每人只可申报一种。(2)诗集、散文集、故事集、画集、影集等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征稿对象:本次评选没有会员资格限制,没有地域、职业、年龄、资历等限制,全国各地文学艺术爱好者包括在校学生都可参加。  三、奖项设置。征稿截止后,举办方将聘请资深作家、诗人、书画家、摄影家和评论家等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严肃认真地评选。对散文、诗歌、民间故事、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分别赠送(工艺品)金色凤凰一尊、银色凤凰一尊、铜色凤凰一尊;优秀奖获得者仅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者都可免费参加隆重的颁奖、采风活动。获奖作品除在《采风》上部分刊出外,将积极向友好文艺报刊推荐;所有获奖者证书都将加盖河北文学艺术彩凤奖组委会、河北美术学院、河北省采风学会印章。  四、宣传报道:人民网、新华网、长城网、河北特色文化产品网、河北广播网、南北游网、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等。  五、时间和投稿。第一届“彩凤奖”即日起开始征稿,2015年9月1日停止征稿。投稿时请作者注明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及个人简介,题目上请注明“彩凤奖征文”。投稿信箱分别为:  散文:ccffaa2015@126.com  诗歌ccffbb2015@126.com  民间故事:ccffcc2015@126.com  摄影:ccffdd2015@126.com  美术、书法作品:邮寄、递送地址:河北省新乐市河北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刘云昊老师 收。邮编:050700。参评作品可退还作者,也可由河北美院收藏,由作者确定。  组委会电话:13831178902 15131116660  注:实际奖品与上图有出入  河北省采风学会 河北美术学院  第一届河北文学艺术彩凤奖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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