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4-17 10:05:36

1000元 梁湖镇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有奖征集启示

  为进一步提升梁湖镇的城镇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现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
  二、征集方式:
  (一)此次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等方式。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梁湖镇宣传办
  邮编:312351;
  联系电话:0575-82431028;
  传真:0575-82431743
  电子邮箱:sylhz2015 sina.com。
  (二)请在函件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梁湖镇形象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集范围:
  区域不限,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一)形象语要求:
  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准确,富有梁湖特色,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手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作品并要求附有100字以上的解释文字。
  (二)形象标识要求:
  作品要求形象生动,富于美感,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便于识别和记忆;作品要能充分反映出梁湖镇的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特点、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作品能反映新时代梁湖人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要有较强的应用性,可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各种媒体、不同领域使用,可作为景观装饰物、制作旅游纪念品或礼品等。作品要附有200字以上的解释和立意说明。
  五、奖励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形象语和形象标识进行评审,评选最佳表述奖及形象标识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参与奖各10名,奖励价值人民币200元的纪念品一份。同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有多条作品内容相同,以最先投稿者为准。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4.自作者投稿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http://lianghu.sedz.gov.cn/Newsview.aspx?id=412

蓬安山水如画 发表于 2015-4-17 11:37:06

这个嘛
还可以参加一哈: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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