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定安”主题作品评选工作方案正式发布
http://nanhai.hinews.cn/data/attachment/forum/201504/10/174611tjt1km98mvpvv1n9.jpg为进一步提升海南定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向全国人民推介“静美定安 祥和家园”,定安县委、县政府联合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于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最美定安”主题作品全国征集评选活动。此次活动,组委会共征集到相关文艺作品3000余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按照“最美定安”主题作品全国征集评选活动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评选方案。一、“最美定安”歌曲类作品评选标准及细则
(一)、评选标准1、参评作品须是反映定安人文、历史、风情、风貌、建设成就等主题。2、参评作品须是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的原创作品。3、参评作品须是主题鲜明、个性突出、具有较强创新风格和较高艺术价值。4、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各种评选中获得过奖励,未公开发表过,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著作权。
(二)、评选细则1、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编号,评委按照作品序号以匿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分两轮进行评选。2、第一轮初评,由评委从所有参评作品中评议筛选出20件作品。3、第二轮复评,由评委对入选第二轮复评的20首作品逐一打分,最后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按平均分进行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二、“最美定安”摄影类作品评选标准及细则
(一)、评选标准1、作品在定安境内拍摄,展现定安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体现定安之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各种评选中获得过奖励,未公开发表过,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著作权。
(二)评选细则1、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编号,评委按照作品序号以匿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分两轮进行评审。2、第一轮初评,由评委从所有参选作品中评议筛选出20件作品。3、第二轮复评,由评委对入选第二轮复评的20首作品逐一打分,最后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按平均分进行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最美定安”美术类作品评选标准及细则
(一)、评选标准1、作品需符合定安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定安历史文化题材,体现定安之美。2、作品需符合美术创作规律,并具有艺术性、思想性、多样性。3、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各种评选中获得过奖励,未公开发表过,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著作权。
(二)、评选细则1、初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编号,由评委按照作品序号,分国、 油、版、 水彩画等四种类型对全部作品以匿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评选出20件作品进入复评。2、复评由评委对入围复评的20件作品进行匿名投票,每位评委限投16件,根据得票的多少,由高到低统计出16件作品做为获奖入选作品。 3、终评由评委对16件入选作品进行匿名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其它10件作品作为优秀奖。
四、“最美定安”微影视及纪录片评选标准及细则(一)、评选标准1、参评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大赛的主题,用影像记录定安近年来在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上取得的新成果,展示定安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魅力,内容要有一定的思想深度。2、参评作品拍摄画面须清晰连贯,配乐悦耳,配字规范,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3、参评作品须符合基本传播规律,具有普遍的情感共鸣,如娱乐效果等,创意新颖。4、参评作品可以是现场实拍,也可以是表演导拍,也可以是卡通制作等,形式不拘,手法不限。内容可分为风光片、感人故事片、动漫片等。5、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各种评选中获得过奖励,未公开发表过,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著作权。
(二)评选细则1、初评
由评委对作品从故事、创意、画面、配乐、剪辑等进行评选,选出16部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
由评委对16部作品进行匿名投票,每位评委限投6票,根据得票的多少,由高到低统计出6部作品入选一二三等奖候选,其余10部作品获优秀奖。
3、终评
由评委对6部作品再进行匿名投票,根据得票的多少,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五、“最美定安”文学类作品评选标准及细则
(一)、评选标准1、参评作品须围绕“静美定安祥和家园”主题,寻找挖掘定安人文、自然环境之美,与定安人文历史、自然风物息息相关。2、参评作品须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格调高雅的原创作品。3、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在各种评选中获得过奖励,未公开发表过,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著作权。
(二)、评选细则1、初评
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编号,由评委对全部参评作品中筛选产生30篇入围复评作品。
2、复评
由评委对入围复评的30篇作品中进行匿名投票,根据得票的多少,由高到低统计出统计出16篇做为获奖入选作品。3、终评
由评委对16部作品进行匿名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其它10件作品作为优秀奖。
六、“最美定安”主题作品特等奖评选细则1、组委会将“最美定安”文学作品,摄影作品,歌曲作品,美术作品,微视频、微电影、纪录片作品一等奖作品报送给定安县委、县政府,由党政班子领导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评委代表组成评委会,通过匿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美定安”主题作品特等奖。2、特等奖获奖作品得票数必须达到评委会评委的半数以上,如果作品得票数达不到评委会评委的半数以上,特等奖可以空缺。
七、工作要求1、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所有参评作品并按要求提供给评选,配合做好评选过程中各项工作。2、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评委专家的邀请及协调工作。3、邀请定安县公证处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证。4、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将“最美定安”主题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各项评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在公示期间,如接到投诉,组委会将对有异议的获奖作品进行核实,如经核实,确属违反规定,将取消作品获奖资格,缺额从评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最美定安”主题作品全国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属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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