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亿元!江苏对奔驰垄断开出汽车行业最高罚单,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物价局23日宣布,该局近日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至此,继克莱斯勒、奥迪因价格垄断于去年被罚之后,奔驰价格垄断案也终于圆满落幕。奔驰领到的这张罚单,金额盖过了克莱斯勒和奥迪,后两者分别被罚2.49亿和3168万元。去年,针对跨国车企在华价格垄断,我国发起一场汽车反垄断风暴。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江苏调查奔驰,上海、湖北分别调查克莱斯勒、奥迪。自去年7月下旬起,我省对苏州、无锡、淮安、扬州、丹阳5市的奔驰经销商展开突击检查,并调查了上海奔驰东区总部、大连中升之星汽车销售公司总部,掌握了奔驰价格垄断的相关证据。
省物价局反垄断分局有关人士表示,经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查明,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绝大多数的垄断行为都通过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表现出来。为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经营者谋求超额利润的不法手段,除了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外,就要数价格垄断了。”省物价局局长张卫东说。无论是我省以前查处的液晶面板、奶粉垄断案,还是奔驰等跨国汽车巨头的垄断行为,无不是通过达成横向价格协议或纵向控制价格来实现的。我省去年成功查处的扬州保险行业垄断案,就属横向价格垄断——该市23家产险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出头,统一规定了保险费率或折扣率,结果,涉案单位被罚款900余万元。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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