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4-29 08:34:04

“磁湖之春•阳光‘税’月”征文活动开启

为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让基层税务干部、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体会,更多地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建议,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与黄石日报社共同举办“磁湖之春•阳光‘税’月”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在办税服务厅(包括网络服务厅和基层税务分局),除了办税的税务干部,还容纳着各行各业、不同层次的纳税人,每天,这里人来人往,工作繁忙。在这琐碎、忙碌的平凡工作中,蕴含着无数愉快的、感人的、难忘的、有意思的故事。征文内容以办税服务厅及其相关故事为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1.稿件要求真人真事,以“身边”见闻为切入点,体现时代性、实践性、亲历性、趣味性和故事性。

2. 既可以是反映税务干部、纳税人的事例,也可以是征纳双方之间的故事;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税收故事,也可记录非同寻常的办税经历;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还可是口述实录。

3.文章主题鲜明、逻辑清晰;文字通俗易懂、简洁流畅。

二、征文对象

1.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广大读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原创稿件。

2. 欢迎各级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稿件,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稿件质量。集体报送的稿件数量一般不少于5篇,优质稿件将优先刊用。

三、征文要求

1. 征文体裁不限,以通讯、新闻故事、散文、随笔、人物特写为主,也可以是围绕某些涉税话题展开的小言论,要求文笔优美,感情真挚,以小见大,富有感染力。

2.来稿字数一般应控制在1500字以内。

四、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来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其中书面截稿期限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投稿须知

1.电子稿件请于征文期间发送至13507236659@163.com,标题注明:“磁湖之春•阳光‘税’月”征文来稿,文章以附件形式投稿,请勿直接以邮件正文发送。

2.纸质稿件邮寄地址:2014年5月31日前请寄至黄石市西塞山区磁湖东路8号黄石市国税局办公室(收),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磁湖之春•阳光‘税’月征文”字样。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方便我们与您联系。

4.来稿尽量以电子稿件发送。

六、奖励办法

1. 本次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其他

本次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黄石日报、《黄石税务》杂志发表。

欢迎广大读者积极赐稿。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黄石日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磁湖之春•阳光‘税’月”征文活动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