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4-30 08:15:57

关于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征集启示

近年来,兰山区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提高广大群众对志愿服务的知晓率、支持率,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归属感,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兰山区文明办和共青团兰山区委现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志
      二、创作要求
   1、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体现兰山特色(最好包含“兰山”二字),响亮易记,具有品牌名称的亲和力。
   2、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形象标志:贴合志愿服务品牌名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体现兰山地方文化特色,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本区及区外各单位、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投稿要求
1、创作人需对创作的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志分别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各100字左右)。
2、创作人需保留原创形象标志图案电子版,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5MB,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3、投稿方式:登录兰山宣传网(网址:www.lsxcw.cn)或临沂在线网(网址:www.lywww.com)了解详情,并下载填写《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征集登记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区文明办邮箱:lanshanzhiyuanfuwu@163.com,标题注明“兰山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征集”。联系电话:0539-8198350。
4、截稿日期:2015年5月31日。
五、评审办法
区文明办和团区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采用的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将分别颁发作品选用证书。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
2、选用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方委托制作,其全部著作权及一切其它知识产权将归属活动主办方所有,同时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兰山区文明办   共青团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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