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物院徽标设计征集启动
为充分展示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弘扬吉林省地域文化,彰显吉林省博物院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内涵,值此吉林省博物院即将迁入新院之际,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吉林省博物院徽标设计方案。一、设计要求.
1、体现吉林省地域文化特色,以及吉林省博物院收藏、展示的文化内涵。
2、主题突出,历史感与时代感兼具,具有亲和力。
3、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达到“见标识即知吉林省博物院”的效果。
4、个性化,不具复义性,寓意贴切。
5、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6、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7、严禁抄袭、剽窃其他设计方案,发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责任由提交人承担,吉林省博物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个人简介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
三、评选方式
1、由吉林省博物院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方案10件。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设计方案进行复审,确定5件设计方案,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最终方案。
四、奖励,
对最终采用的方案奖励人民币壹万元(税金由投稿人自付),并颁发荣誉证书。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对入围设计方案的投稿人颁发入围证书,每件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五、投稿事项
1、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以邮寄邮戳为准)
2、应征作品寄送至吉林省博物院,标注“吉林省博物院徽标征集”字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188号 邮编:130041.
联系人:郑朋 电话:0431-88911462 传真:0431-889114645
六、特别声明
1、被吉林省博物院选定入围的徽标识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著作权全部归吉林省博物院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吉林省博物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博物院。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吉林省博物院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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