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首届郴州市旅游杯“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全国文学作品征文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交错、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的地带。“北瞻衡岳之秀,南峙五岭之冲”。别名“福城”、“林城”,是湖南“南大门”。魅力郴州,山水奇秀,旅游资源丰富。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作家协会特联合举办首届郴州旅游杯“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全国文学作品征文大奖赛活动。一、主办单位: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郴州文学》编辑部
二、活动时间、内容及要求
1、时间:收稿时间为6月月1日—8月31日。本次大赛不接受纸质稿,请用电子版word文档附件,发送至:hnczlybas@163.com 。请在作品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作者简介、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和QQ。
2、内容:围绕郴州东江湖、莽山、苏仙岭、王仙岭、万华岩、九龙江、龙女景区、汝城热水温泉、宝山国家矿山公园、天堂温泉等十家4A景区进行文学艺术挖掘,抒发对郴州自然风物的赞美之情。
3、要求:参赛作品体裁为新诗(包括散文诗)、小说、散文(包括游记、传说、故事)。要求短小精美、情真意切、紧扣主题、耐人寻味。其原创性、合法性文责自负,切勿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奖资格。
4、征文对象:面向全国广大作家及文学爱好者。
三、大赛评选与奖励
1、由《郴州文学》编辑部组织初筛,确定入围作品30篇(首、组)。
2、邀请知名作家、诗人、旅游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遴选15篇(首、组)作为获奖作品。终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一等奖2篇(首、组),二等奖4篇(首、组),三等奖9篇(首、组)。
组委会人员、评委会人员、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3、奖项设置:
一等奖:每人奖金5000元。
二等奖:每人奖金3000元。
三等奖:每人奖金1000元。
4、所有得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在《郴州文学》刊载。
四、大赛活动解释权归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作家协会。
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郴州市作家协会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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