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行业需引入合同环境服务,“三废”的排放
王树谷有色金属行业是当前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之一,同时也是推进节能降耗的重点行业。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矿山、冶炼和加工3大领域,整体能耗目前仍在较高基数下保持增长。
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特点是小矿多、大矿少;贫矿多、富矿少;共生矿多、单一矿少;难选冶矿多、易选矿少,由此造成选冶流程长,工艺复杂,直接导致能耗高、水耗大、污染物排放量大。同时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消耗,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总量还在增加,产业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
我国有色金属冶炼中,无论是火法冶炼还是湿法冶炼都离不开高能耗和“三废”的排放。
在电解过程中,无论是电解铜、电解铝还是电解锌、电解铟都离不开电源能耗。在熔炼浇铸时更是离不开炭、气、电,更少不了污染。因此,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重视和引进合同环境服务对有色金属工业提高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就更为迫切和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合同环境服务工作的开展已有时日。然而,在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中引进这项服务的并不多,更不普遍。对于合同环境服务的认识、理解和重视也不够。那么,合同环境服务的优势在哪里?
一是显著降低由于产业链的投资、装备制造,技术研发,咨询设计、安装施工,运营管理各个环节脱节等造成的高昂成本,提高减排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服务企业获得收益的基准在于其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预期环境效果,既能促进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又能提高产业专业化程度,避免原来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低价恶意竞争现象,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
三是节能减排的效果是量化和核证的,如能耗总量、“三废”和污染物减排总量,成本控制水平等等。实施这项服务可以加强项目的管理水平,还可以促进政府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专业化。
四是以直接效果为合同目标,由此承担的责任完全交给合同承包商,既可激励有色企业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进行技术创新,又可降低减排成本。合同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既可以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能力,节省的成本双方分享,实现双赢,同时促进了国家环保技术的进步。
合同环境管理的运营服务六项重点发展区域包括: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社会化服务;危废处置社会化运营服务,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试点示范;工业减排领域污水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服务;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服务,工业领域脱硫脱硝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试点示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区域性社会化运营服务以及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服务。重有色金属的冶炼、采选矿、加工首当其中,10种常用有色金属、轻金属、贵金属等的采矿、选矿、冶炼、熔炼、压延、加工同样不可忽视。
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中国着眼长远水平的重大战略选择。合同环境服务本身也是节能环保产业探索促进自身发展的一种商业模式,是中国环境产业发展大势所趋的选择,有色企业如果能及早看清楚这一点,就有可能从中找到新的发展方向。既能促进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也能促进环境产业升级,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愿望。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期,加工行业微利的状况可能还将保持较长的时间。因此,企业要从原来高投资、高增长条件下形成的惯势思维中转变过来,尽快适应在增速放缓、利润变薄的经济新常态下做决策,慎重考虑投资决策的成本、效益和风险。
作者系尾矿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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