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元 九龙半岛(黄桷坪艺术园区)营销语征集
征集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征集时间:2015年3月27日—2015年5月27日截止。(应征标识作品及营销语在征集截止日期后投递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应征对象:全球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师、艺术院校师生、设计爱好者等,不限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九龙半岛形象标识及营销语(形象标识及营销语一旦选中,将统一应用于九龙半岛及黄桷坪艺术园区)
1、形象标识
(1)设计定位以九龙半岛为主题融入黄桷坪艺术园区特色元素并与九龙半岛的定位相符合,融入九龙半岛历史背景、文化、以及展望半岛未来等元素。
(2)具有强烈的创新性、可识别性、国际性、前瞻性。
(3)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多元性及延展性,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多种传播载体的应用和再创作。
(4)为图案或图文相结合的标志标识。
(5)图案的创意和设计理念。
(6)完整的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说明。
2、营销语
(1)营销语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感染力、吸引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对外宣传效果,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接受并认知。
(2)主题突出,寓意深远,能够充分展示九龙半岛的特色、形象;文字精炼,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传播,主题词控制在12个字以内,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引用典故、传说、志记的需须提供相关依据。
(3)适合在各种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户外广告、手机等。
1、应征形象标识作品的,请提交完整的、可用的设计样稿(宽度6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并提交所用到的相关字体、色号等要素及创意说明和设计方案说明(图形、文字、字母等符号的原型及演变理念)。
2、应征营销语的,应提交引用典故、传说、志记的相关依据。
3、所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作品一经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归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4、应征者可以单独参与设计形象标识或营销语,也可同时参与两者设计,但请分别提交(将分别评选)。
5、应征形象标识作品及营销语内容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若应征作品被列为入围对象并最终选用时,需作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作品源文件、设计手稿等相关证明材料。
1、应征者登陆九龙坡网首页(www.cqjlp.com.cn)进入活动专题页面,通过指定链接进入九龙生活论坛征集帖。九龙生活论坛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
2、应征者在注册成为九龙生活论坛会员、验证邮箱、完善会员联系方式信息后,在相应的征集帖中,通过回复方式提交作品。应征者应确保会员联系信息真实有效,不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提交的应征作品,由论坛管理员进行初审(与活动无关的信息帖一律不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作品将直接在论坛帖中呈现。
3、联系方式
报名投稿咨询电话:九龙坡网生活论坛 023-68783266 联系人:李剑
作品要求咨询电话: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指挥部 023-86163443、023-88119337 联系人:何涛
征集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形象标识及营销语进行评选。
1、初选期:5月27日-6月7日,就形象标识及营销语分别评审出5件入围作品。
2、公示期:6月7日-7月17日,5件入围作品公示。
3、复选期:7月20日-7月30日,评审团评选出最终作品。
4、奖项公布:7月31日公布最终选用作品。
为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将对最终确认选用作品和5件入围作品进行奖励。
1.宣传语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
2.形象标识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入围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1、应征者保证提交作品为独立完成,属原创、唯一作品,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2、应征的形象标识及营销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未经同类企业注册,否则将不予采纳。
3、一旦应征作品成功入围,应征者须把作品的源文件、完整的矢量图(含电子版)移交我方,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经我方确认后支付奖励,且不得因此提出增加额外报酬。
4、形象标识及营销语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应征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原创作者自负。
5、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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