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开展“美丽家园 全民微拍”温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摄影大赛启示
各县(市、区)创模办,市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舆论载体,激发全民参与环保热情,助推创模知晓率和满意度双提升,根据《2015年温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温宣通22号)文件要求,开展以“美丽家园全民微拍”为主题的摄影大赛,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根据《2015年温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征集温州有关创模工作、优美环境照片,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展,举办“美丽家园全民微拍”活动。此次活动由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网(www.66wz.com)具体承办,借助新媒体传播范围广、传播辐射大的优势,面向温州社会各界群众,营造全民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拍摄作品倾向于宣传环境质量改善和市民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突出创模工作成效,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民环保意识日渐加强等多个方面;
通过图像,让市民真实感受到五年创模带来的可喜变化,营造全民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形式
主题拍摄、网络投票、微信投票、成果巡展、总评选。
四、注意事项
凡温州市民或新温州人均可参赛。
2.参赛人员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独立版权,作品须为本人摄录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违规使用他人作品参赛,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后,将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3.本次活动将设置网络上传专区,拍摄者需以电子稿形式上传至温州网指定专题,并同时注明作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器材等相关信息,以便作品审核与整理。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以内,长边宽度为1200*3000像素。温州网将陆续在活动专题内推选作品刊登,创模微(“温州环保”官方公众微信平台)信数据端口同步收图。
4、拍摄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作品,每位拍摄者只可提交1组作品(每组照片不超过6幅)进行参赛,重复提交不同作品则由审稿人员选择一副参加比赛。
5、主题不符的作品不能参加此次活动。
6、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凡获奖作品,主、承办方有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本届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颁发奖杯、证书,及其他实物奖励。
二等奖2名:奖励1500元,颁发奖杯、证书,及其他实物奖励。
三等奖3名:奖励800元,颁发奖杯、证书,及其他实物奖励。
优秀奖10名: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六、评选标准
作品健康向上,能够充分展现我市各处优美生态环境和创模的场景;
2、作品画面色彩鲜艳逼真,光线柔和悦目,整体构图优美;
3、主题突出的内容富有感染力;
4、诙谐生动的展现真实的生活写照,由专家、网民综合评分。
七、活动流程
1、启动阶段( 4月下旬)
活动启动后第二天,于报业集团纸媒和温州网同时刊登启动通知,并在温州网首页设立宣传位,点击宣传位可链接至大赛专题页面。 2、作品创作+网络、微信征集阶段( 4月下旬~ 9月下旬)
活动开始后,广大网友可根据活动主题进行自由创作,并在温州网“好摄一族”论坛注册ID,于指定截稿日前将作品上传至温州网指定专题内,可同时对已上传作品进行投票,也可登录“温州环保”官方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在线图片上传;原创作品上传同时,整理已经上传且质量较好的作品,在温州市各大社区党报阅报屏以及网上进行摄录作品巡展,以达到进一步扩大本次活动影响力的目的。
3、网络、微信投票统计阶段( 9月下旬)
关闭照片上传功能,后台统计网络投票、微信投票结果,制作投票结果页面,并根据网络投票、微信投票的结果,筛选票数前50名作品,入围最后的总评选。
4、总评选阶段(10月上旬)
邀请温州摄影家协会专家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入围的50幅作品进行现场评选打分。专家分数按作品总成绩70%计,网络投票、微信投票成绩按作品总成绩30%计,最后综合网络评选与专家评选结果,计算出得分最高的前6幅作品,依次评为一、二、三等奖。
5、推广阶段(10月下旬起)
将前三(前六)名作品、网络海选前50强的作品以及赛程花絮照片制作成高清网络图集,推广至人民网、浙江在线、新浪网、百度等搜索引擎上,并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展上展出。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http://gov.66wz.com/system/2015/04/27/104430637.shtm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