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5-17 08:13:36

30000元 中央音乐学院吉祥物征集启示

中央音乐学院的吉祥物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外在艺术形象体现,富有活力与生机,体现学院校园文化的精神和内涵,传承校园历史底蕴和人文特色。

一、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体现中央音乐学院精神风貌与文化特色,富有深刻的寓意,色彩、图案搭配和谐,构思新颖独特;吉祥物设计应具有艺术魅力,造型美观大方;

2、吉祥物名字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吉祥物可以是具象,也可以是抽象;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需由吉祥物设计方案(正面以及背面设计稿)、吉祥物名称以及创意理念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2、吉祥物设计方案需提供电子设计稿和纸质设计稿。电子设计稿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
清晰度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一份设计源文件、WORD
格式的吉祥物创意理念文字说明。纸质设计稿A4纸张大小彩色打印稿一份(如设计作品为一组吉祥物,请每个分别以A4纸张大小打印);

3、手绘形式作品不超过A4纸张大小,并且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 清晰度不低于300 dpi
)提交,同时提供吉祥物创意理念电子版说明。

三、征集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全院同学以及海内外广大校友及各院校师生。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

五、投稿方式


1、应征稿件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手绘作品提交扫描电子照片)。

2、依据各项目要求将纸质稿交至或寄送至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409室;电子稿发送邮件至979598228@qq.com,
邮件主题为“中央音乐学院校园吉祥物征集活动”,
以附件形式上传,并提供作者单位(校友请标明毕业届数以及毕业院系)、姓名、详细联系方式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409室

邮政编码:100031

3、联系人:朱锦文 66412974

六、评选规则

应征方案经过中央音乐学院评审、并颁发奖金与证书。

七、奖项设定

设计金奖(1名):30000元奖金和证书

注:为税前奖金

八、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作品, 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使用权等归中央音乐学院所有,学院保留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

3、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中央音乐学院

2015年4月27日http://www.zaixianzhengji.com/news/design/2015-05-02/1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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