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浙江微影】品牌宣传语·千元有奖征集
为提升微影文化的品牌形象,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开展品牌宣传广告语征集活动。一、主办单位
浙江微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浙江微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中国影视平台旗下的控股公司,由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作为文化产业项目引进投资,致力于电影的制作、复制与发行。是集微电影的创作、拍摄、播出、
培训、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项目。
公司以“精品立市、平台强市”为经营理念,以“打造精品战略,培养精品人才”为发展目标。在整合平台优势资源的同时,将以中国微电影互动基地创作、生产、发行经营为主业,逐
步形成完整的影视产业链条并着眼于做强大做强集团影视文化产业,致力成为国内外有影响的影视文化基地。
三、作品要求
充分体现微影文化品牌内涵,主题明确、特色鲜明、文字简短、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1000元现金大奖
一等奖:(1名)500元现金大奖
二等奖:(2名)300元现金大奖
三等奖:(5名)价值500元的惊喜大礼包一份
人气奖:通过微信、微博发布自己的广告语,号召朋友圈转发,转发点赞人气最高者可获得价值500元纪念品一份。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作品原则上在8个字以内,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
六、广告语提交途径
1.微信公众号:查找“微影影业”或直接搜索公众号:zgwypt,提交广告语。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及时收录,做出评选。
2.电子邮箱:cctvzjwy@163.com或QQ:2095795078,请附上姓名、电话、微信号,评比期间会有工作人员联系核实。
3.新浪微博:@浙江微影文化,提交广告语。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http://weibo.com/p/2304181387cac490102vs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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