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 发表于 2015-5-19 09:32:21

【今日商院】征文大赛,投票启动


作品评分细则
1、写作基础(20分):语句通顺(5分),文字流畅(5分),结构清晰(5分),创作格式符合本组题材(5分)2、主题构思(25分):主题明确(15分),构思新颖(10分)3、写作水平/文笔(55分):内容充实、丰富(15分),词语生动(5分)、句式灵活(5分),意韵深厚(15分),有强的感染力和启发意义(15分)
1为你,千千万万遍——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追风筝的人》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读罢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带给我的心灵震撼犹如湖面上的涟漪,久久不能消散。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这本小说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这是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本小说以风筝为线索,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和哈桑身上的故事。在故事的开篇,作者就写到:“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我说的是‘爸爸’。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也许故事从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两个字里埋下渊源。”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更多的爱而努力赢得了风筝比赛,而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那象征着胜利的风筝遭到了侮辱,阿米尔目睹了这一切,却并未挺身而出——并未像哈桑过去无数次为他挺身而出那样,相反,他选择了逃避。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苏军侵犯阿富汗,他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后来他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赎罪,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历经千难万险,他救出了哈桑的孩子,把他带回了美国,并为了温暖孩子孤寂而痛苦的内心不断努力着,当孩子的唇边再次有了微笑时,他真正的得到了救赎。书中令我最为感动的就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一句多么简单质朴的话语,却又透漏出多么深沉厚重的情谊.而如今,又有多少人能做出这样毫无保留的承诺呢?又有多少人能在做出承诺之后坚定地履行呢?又有多少人能在履行承诺之后无怨无悔呢?可是哈桑做到了,那个正直勇敢,忠实可靠的哈桑做到了。无论是在有人欺负阿米尔时的挺身而出,还是在保护那象征着阿米尔胜利的风筝时的义无反顾,他都用实际行动履行了自己的承诺,我被他为阿米尔所做的一切深深感动。当小说的最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也说出了“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我的泪水不可抑制的涌出了眼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难能可贵的是在犯错之后拥有改正错误的勇气。对于阿米尔来说,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中,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他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在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2妞妞,你好吗?
与你的相遇也是一种缘分吧,谈不上一见倾心,但绝对是至死不渝。我记得你的名字——《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本书的作者是周国平先生,而书中的主人公妞妞则是他已经逝去的女儿。正如他所言:“在妞妞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身上,我的亲情和我的苦难交织在了一起,苦难使我对亲情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亲情又使我对苦难有了追根究底的思考。”苦难和亲情对于作者来说看似矛盾的两个东西,却又实现了统一。这本书记述了一个仅拥有562天生命的小女孩——妞妞。因为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接受了大量X光照射,妞妞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确诊患有绝症。然而,妞妞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抛弃她,他们像养育健康小孩一样细心地呵护她,直到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这本书不是一本纯哲学的书,因为他包含了作者太多的感情,作者也曾说过,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坟,他垒筑它是为了离开它,从那里出发走向新的生活。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什么叫“爱不释手”。当时被你的故事深深吸引,就连去颐和园玩我也把你带在身边,休息时继续看。我好像也在见证妞妞的成长,她的快乐也成了我的快乐,她被疾病折磨时的痛苦也成了我的痛苦。我是多么地希望看着她一点点长大成人啊!可是悲剧总是把美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妞妞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最终离开了我们,去到了一个没有病痛折磨的地方。妞妞的离开让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仿佛昨天还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生命,今天就已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如一颗星坠落,黯淡了一片天空。记得那天下午读到妞妞死去的那一章,我的眼泪便不由自主地往下落,自控力顷刻间被那揪心的痛侵蚀。在前面的章节,虽已知道妞妞被诊断患有绝症,但在作者的悉心照料下,她在一点点成长,并且越来越可爱,我在心底热切地呼唤那个叫做“奇迹”的词出现。然而这终究是一场梦,梦醒后妞妞已经谢幕。生命中的事你无法知道它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发生,事情发生以后,当我们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就要学会去承受,去寻找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从而变得坚忍,以达到一种“超脱”的状态。3书香作伴:做一个高贵的平凡人,自尊自爱的活着——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有多少人能够与这个平凡的世界交手的这么多年,还兴致盎然,光彩依旧?因为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所以现在的我不会退缩。这本书我还会时不时的翻一翻,他带给我的不只是平静还有受益终生的营养。《平凡的世界》以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为主线,讲述了上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陕北山区一个贫穷村庄的十年发展历程。这是我不了解的年代,但是他们的故事我却感同身受,全书通读下来,仿佛替他们在那个时代轰轰烈烈的活了一遭。孙少平最开始只是一个吃不起“丙”菜的穷大学生,故事结尾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矿工。孙少安一直勤勤恳恳的村子里发展,与青梅竹马的润叶有缘无分,而最终发妻秀莲也因癌症晚期去世。在这本书里有的只是平凡的人生活在平凡的土地上,发生的平凡的事。【一】精神世界的富裕促使人获得内心深处的快乐。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很窘迫,可是他并没有被饥饿和贫穷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丰富着自己的精神世界。他爱读书,有理想。我想人只要具备了这两个优点,就可以做到世间最难的事情——与自己相处,享受孤独。孙少平喜欢读书并不是为了沉醉于自己的才情,自恃清高。也不是把读书作为一种手段,去交换某所大学的一纸文凭。亦或者是卖弄自己的知识,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庄,获得虚荣心上的快感。他只是喜欢,只是在用读书提升自己生命的价值。高尔基说“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籍使他具有了新思想,渴望投入外面陌生的世界,去闯荡,去体会与众不同的经历,去感受内心深处的快乐。其中我很佩服少平的爸爸,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头却能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坚持让孩子上学。这让我想起了龙应台在《亲爱的安德烈》书中的话:“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和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的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二】年轻就是挥洒热血,一直向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本书适合青少年,尤其适合浑身充满热血的年龄。在这个年龄,读这样的书才能深刻的理解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生活的本身意味着怎么回事。在青年,只要尽力去尝试,无论我们犯怎么样的错,我们都有改正的机会,都可以归结为我们青春的热血沸腾。这样有一天我们终将垂垂老矣,就不会说我们原来那么可笑,呆板了一生。我们就可以像路遥在书的扉页上写下的“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那样从容的回首。孙少平曾经从心底里渴望离开,所以他可以忍受因背石块而溃烂的脊背,笑着说还好。少安大胆贷款建砖窑烧砖,成为了公社的“冒尖户”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就算少平被毁容后,他也没有自怨自艾,重新选择了劳动,踏踏实实的回到了矿山。少安在发展事业中也曾有过巨大的损失但最终也是再度东山再起。这个平凡的世界里的人都那么明白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并可以为之付出无尽的努力。“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句话不适用于他们,他们随时都可以鼓起勇气,面向新生活,一直向前。周三我去参加了毛泽东思想概论的实践活动。韩村河的人就是这样,面对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并没有屈服。当别的企业都因要求九个月竣工而放弃竞标时,韩建集团却中标之后六个半月就提前完工,从而打响了自己的名号。接下来他们乘胜追击,拿下了一个又一个高难度标,交上了一个又一个满意的答案。他们不仅举村发展建筑业,还附带发展旅游业,双管齐下,最终脱离了原先的贫穷,坐享“京郊第一村”的美誉,韩建集团也在建筑业中拥有了一席之地。【三】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少安和润叶青梅竹马的爱情被城市和农村的沟渠分隔开了,因为中国人固有的“门当户对”的思想观念,少安最后选择了秀莲,而润叶嫁给了她不爱的李向前。少平与田晓霞因对知识的渴求而结缘,顾养民所爱的金秀却对他情根深种,却终究没有在一起。情深缘浅。秀莲的出现带给孙家重生的希望,她温柔贤淑又能辅佐少安的的事业,然而最后她的使命终结了,肺癌晚期成了她的最终归宿。田晓霞和少平历经多年,心智上的成熟让他们有能力维系这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身份的悬殊再也不能阻隔他们相融的灵魂,但是这一切的美好在田晓霞的殉职中结束了。起初我认为这种设定有些讨厌,路遥让天下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润叶的甜蜜爱情也是在李向前残疾之后。之前我总觉得可以路遥写得更完满些,人物的结局可以再幸福一些,但看看书名--平凡的世界,才明白路遥写的真的是平凡的世界,而不是故事。这里面的女人都像一个关卡,每一个人的出场和谢幕都是让男主人公成长,变得更成熟。但是她们大多不能长久,只是完成了使命就功成身退,只是过客。这就是平凡的世界,没人能陪你走到世界尽头,生活中有太多的意想不到,故事永远不可能完满。我们只能活在当下,珍惜眼前最好的时光,享受岁月。那只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但是却渗满了不平凡的气息,那是或许遥远的一代人,那是或许遥远的一段时光,然而,那些气息却值得我们珍藏、体悟。书中的世界汹涌的是力量巨大的暗流。其实每个年代都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为之努力。
http://mmbiz.qpic.cn/mmbiz/1PU4ROcfKDQeu3uwXq13d1e0dkjVHdVhZcESg6iaOnlUqBmcR0zicAiceUGpkRSA0jicLg5DADgickibhYFpibotOPcdA/01我整夜的梦想,我终日的迷茫梦中能到达的地方,总有一天,脚步也能到达。——题记
心里那些隐隐作痛的,无法描述而又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敢去碰,甚至没敢去多想。我在追求,却又将之抛弃。整夜终日地寻找以及遗忘。我知道的是失败比成功简单得多,我知道的是放弃比坚持要容易得多,我知道的是遗忘比铭记好过得多,我知道的是睡懒觉的清晨比早起要轻松得多;但我不知道的是科比口中眼里凌晨四点洛杉矶的样子。十年之前,没能想到当时有过什么决定让现在的自己觉得当时能那样做真好,然而我还知道的是齐白石二十七岁开始学作画。于是现在我冲动热血而又小心翼翼地抛弃所有而拥向梦想,至少让十年后的自己想到十年前,甚至是更久的以后想到现在,会欣慰想到当时不顾一切地去做的事情是能遇见自己灿烂微笑的。最励志的话不是那些冷嘲热讽,不是那些反方向堕落的言语,而是“将来的自己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而是“如果你有梦想,就去捍卫它”,而是“我想过要赢,但没想过能不能赢”,而是鸣人扬起头,竖起大拇指说的那句“我说过了,我最不喜欢放弃”。至此,梦想之后,仍然是梦想。我想,当我对成功的渴望变得跟呼吸一样重要时,我就不会失败了。我想鼓励别人请不要停下自己的脚步,也想让自己站在别人所不能企及的高度2远赴千里为见你
Z同学是我舍友,从大一的六人间到现在的两人间,上下铺住了快两年。Z同学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而我是土生土长的南方妹子,这一南一北倒成了我们无话不谈的契机。Z同学人缘很好,隔三差五就有人登门拜访。从感情问题一直聊到学习,无话不谈。作为舍友的我见证了她一步一步成为知心大姐的辉煌历程。不过这个称号也的确名副其实。在我为暗恋的对象找到女友而伤心不已的时时候,Z同学充分发挥了她知心大姐的作用,母爱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拉着通宵聊天,生怕我想不开,当时的我已经困到不行,只想倒头就睡。最后的结果是第二天上课两人齐刷刷卧倒。Z同学很好学,当然只是对于她感兴趣的东西。前段时间z同学迷上了中国风水学,那叫一个发愤图强。第一回到图书馆借书,第一回在图书馆自习,在那段时间里,Z同学天天晚上熬夜学习,经常两三点睡觉,当然这仅限于风水学,从来没有想过Z同学还有这样的一面。Z同学说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要用心。没错,她做到了,我都开始崇拜她了。我的价值观就这样被Z同学改变了。Z同学有很多点子,想到就要做到,这也使她成为一个幽默的人。大一的时候,为了赚回送给联通的大额流量费,Z同学办起了美甲以及卖手机配件。虽然收入不多,不,准确的是入不敷出,Z同学却因此认识了很多朋友。大二的寒假,Z同学萌生了开网店的想法,于是一开学我就知道她赚了不少钱。作为水瓶座的Z同学点子实在太多,脑子转得太快,以至于Z同学跟我的交流总会存在短路的时候。她曾经问班里的一个同学,海南那么热有冰棍吗。每天在宿舍她就开始写剧本,自导自演,出神入化,不学表演真是屈才了。在我的青春年华里遇见Z同学,我很庆幸。她教会我做人要幽默一点,玩笑是缓解尴尬的良药;她说有钱的时候就多花点,没钱的时候就少花点,不要每天为了钱烦恼,那样人会变得唯利是图。Z同学曾说,我们两个原来隔着几千里呀。我说,对呀,跑这么远就是来找你的呗,远赴千里为见你嘛。3走在青春路上的殇
我从未如此的贪婪阳光。在过去的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每天早上,太阳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爱就这样的被轻易忽略,直到呼吸停止,直到失去……一个人永远也无法体会得到别人的全部,几乎是在所有人从小梦寐的那条通向大学,通向外面世界的那段青春里,有一粉板一粉板的解析几何,有数不清的化学方程式,有各种无厘头的难题,有无休无止的测试,有彻夜的难眠,有濡湿了的枕巾,有咬破了的下唇,还有永永远远的离别:无法弥补的哭泣。我在逃离与坚守的抉择中走过自己的成长。不敢去想,也不允许,只是一遍一遍的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只有几十天了,再过几十天就可以好好的陪他了。可是在我吃饭的时候,在我去教室的路上,在我早读的时候,课间休息的间隙,我不知道,也无法预料,他正在走远,一点一滴退出我的生活。被病魔折磨的已经没有意识的他,见了我只是痴痴地笑,那时的我就会轻轻的抱着他。纵使疾病无情,可是爱一个人,所祈求的并不是被铭记,而是他在那儿就行,可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他的那些咩咩叫的小羊,门口那条亲自用双肩挑出来的河,疼爱的小女儿,事业有成的儿子为他营造的幸福晚年,在他的身后,都显得那么的落寞。我早上醒来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穿衣穿鞋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排队打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一口一口咽着不知道是什么饭菜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一遍又一遍地麻木的走进教室麻木的坐下麻木的拿起纸和笔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完成了一道物理题对着密密麻麻的答案轻轻叹气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在放学的铃声响起后合上书本的时候,他不再有了。在我的一切时刻,他都不再有了。我不知道一个没有了线牵引着的风筝,她究竟会飘向何方。我多么的希望眼前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啊,可是这个梦真的好长,当我又完成了一张试卷,又一次在五点一刻张开眼睛,一切都没有结束。越来越临近的高考压迫的仿佛只有呼吸的时间没有被挤掉,来不及清醒也来不及悲伤。我在迷惘与知返的路途里感悟自己的青春。高考结束后的那天晚上,下了好大好大的雨。第二天,我来到他的坟前,额头碰到大地,凉丝丝的。我在外面,他在里面,我俩之间隔着的,又岂是一抔黄土啊。没有什么青山青,也没有什么绿水长。以后的日子是我完全没有设想过的。那些曾经翘首以盼的大学,突然间失去了色彩。蛛网扯碎了,尚能编织;可是心空了呢?没有意识,没有激动,也没有不安,就这样开始了大学的生活。大学生活固然丰富多彩,可是我却陷入到了无穷无止的回忆中去。课堂上没有了固定的属于自己的小小天地,身边也每天变换着不同的面孔,课间满天飞的粉笔末也因各种精妙的PPT而消逝。就在几个月前男女之间的事儿是有那么的不务正业,然而现在,各式的黑丝配着各式的领带光明正大牵手在灿烂的阳光下。这其中的我始终在自顾自的回忆。我真的好后悔好后悔,为什么当初非要一味地坚持那一张张根本永远也不会做完的试卷,如果没有那么坚持,以后发生的事情也许就会改变,我还能够看他一眼,甚至,他都不会离开。我是胆小的,是不敢面对的,逃离了他的身边把自己禁锢在小小的书桌前,我是有多么地自私。我以为,所谓的金榜题名,所谓的功成名就就会让一切好起来,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他乐呵呵的欣慰的神情。可是他走了,抛开一切的离开了。《青春无悔》里说,成长是怀念与憧憬的天平,当它倾颓轰然倒下时,该用怎样的声音去安慰。我不知道当我面对着大学半年来的结果自己究竟发了多长时间的呆,我静静的躺在床上,直到透过窗帘的间隙看到东方的鱼肚白,但我一点儿也不惊奇。我现在的样子也是他不愿看到的吧。别人口中一向清隽的笔迹再落于纸上已是扭扭歪歪,没有了笔记没有了复习,也快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在清醒的时候度过一个完整的早晨,仿佛依稀记得那时的在充满了唐诗宋词或是ABCD的教室窗外的天是完完全全的黑漆漆转而白茫茫继而彻彻底底的大亮,期间的声音不绝于耳。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怎谓心伤?重归梦里再醉一场,颠倒了现实与幻想。可是往昔已逝,静如止水。我也该清醒了。在这个异乡的初夏,一切突然间变得熟悉起来。刚刚升起的太阳,他的光芒柔和而明媚,我喃喃自语,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我轻颤着伸出左手,看到阳光在我的指尖,在我的手心,在我的心间……我很高兴,青春,他还在我的身边,也许他不峥嵘,他也误入过歧途;但重要的是,他还在。青春,青春。一场直面人生,拼搏为命的青春;我懂得了我不可能再拥有过去,只能是好好对待当下的青春;我懂得了伤过痛过哀悼过,但仍要继续下去的青春!我不想我怀念的憧憬的,被深深埋进岁月里,埋进任何人都无法触及的角落,沉睡下去。我鼓起勇气匆匆写完以上文字。青春有离殇,青春有迷惘,我们不能永远拥有青春,不能永远热泪盈眶,却可以在自己的心底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难忘青春。一座城市永远不会变老,因为每天都有人奔向灿烂的青春;一段青春永远也不会被忘记,因为总有段故事让你刻骨铭心。一滴清泪流下,愿我不再辜负。4如果那些曾记得
记得曾经的年少,无数次幻想过,如果再回到过去,会说些什么,抑或做些什么。翻看以前的记事簿,那一句句单纯刚毅的誓言,那一个个远大美好的理想,在纸背上跳跃。那时的温馨,温暖着眼前的悲伤,却无法抑制唇角溢出的一丝微笑,清晰而悠远。早已不在相信永远,因为永远,只是属于那段倾城的年华的幻想。而誓言,是谁先违背的,又是谁先忘记的,早以忘怀——即使那年,那样的信誓旦旦。没有谁是活在回忆里的,而记忆又无法抹去,于是,我们便无法回避。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即使失去了我们美好的过去。我们正是在一次次的失去后继续行走在这条漫长的人生路上的,不是么?如果说人是冷血无情的,我想我也是相信的。无论曾经多么美好的记忆,在时间的洗礼下,也终会忘记,抑或被替代。如果那些曾记得,如果那些记忆,曾记得——那血气方刚的少年,那年幼无知的少年,那纯真幼稚以及真诚可爱的友情。即使对方不记得,我知道,那些生命中发生过的,作为曾经的施予与被施与者,我们彼此的灵魂,一定会记得。即使只存在于记忆深处的那一隅角落。在夜半深处无法入眠时,可以想起,那时的兴奋与激动,那些岁月的温暖,那些友情的真挚,那些笑容的清澈。在我们垂暮耄耋时,再度见面,依旧会轻轻的叨念着:“你是我曾经认识的,曾经的好友......”即使样貌早已不再清晰,即使我们都会变化。只要这样,只要记得,就足够了。足够保护那一片净土。人生有太多的变故,我们,也随着时光的消逝而变得面目全非,早已不是从前那些曾经的我们了。有太多的利益,有太多的诱惑,让我们变得那样现实。那些曾经里的我们,可以为那些单纯的认知,那些我们所谓的所有,付出所有。那样单纯,也那样简单的快乐着。那些曾经,只是属于那时的年少的我们的,只有那时的我们,才会让那段曾经,那样真实,那样多彩的存在。如果那些曾记得,就只让它记得吧,就让它继续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吧。只要记得,就可以了;只要记得,就是幸福的,只要记得。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yMTIyNg==&mid=205796726&idx=3&sn=41f272c5f14ef61405c676aacc14a638&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今日商院】征文大赛,投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