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5-24 10:10:46

第六届中国影协杯优秀电影剧本评选征集




第六届中国影协杯优秀电影剧本评选征集规则
第一条

本着友好和全球合作的精神,中国影协杯优秀电影剧本评选旨在为了繁荣剧本创作、提高剧本质量,为推动电影艺术前进服务,促进全世界电影产业的发展。

第二条

第六届中国影协杯优秀电影剧本评选将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至8月20日(星期四七夕)举行。

第三条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评电影剧本进行评选,并邀请其参展。
每一部被组委会邀请参加官方评选的剧本均可获得参展证书。入围官方评选并受邀参展的剧本须符合以下标准:

1. 每位编剧限投一本,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

2. 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组委会。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 来稿须通过邮局快递或EMS两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影协电影剧本征集”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必须在征集截稿日期为准。请作者自己承担快递或EMS速递产生的费用。

4. 应征剧本务须附有300-500字的故事梗概。

5. 应征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请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作者登记表》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中心信箱xygc1013@sina.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第四条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一旦入选,影片在电影节举行期间不可退出。

第五条

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3、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对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和未予推荐代销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第六条

“优秀电影剧本”、“创意电影剧本”和“潜力电影剧本”

第七条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0日。
参赛剧本必须于2015年6月日30前寄送至剧本征集组委会。

寄送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瑞辰国际中心1013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068712

所有通过快递公司递送的材料必须已结清运费及相关税费。否则,组委会将有权拒收,同时也可以亲自递送或通过快递员递送(请事先查询办公地点开放时间)。

来源:http://weibo.com/p/1001603825365054320875

关于李名电影工作室

李名,电影编剧、导演。北京电影学院毕业。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现已完成了数部知名影视作品,受到业内和市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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