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5-26 11:20:58

1000元 “通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公告

“通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公告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通江力量”,展示充满希望和活力的“通江形象”,进一步增强通江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城市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通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通江县城市精神”表述语要坚持“植根历史、立足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的原则,力求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通江县城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通江县城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通江县城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10字以内,同时必须附有内涵释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通江县城市精神”征集与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江县诺江镇东街61号;联系电话:(0827)7113129;邮箱:tjxwmb2013@163.com)。
  四、评选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择优在县级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评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4.应征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不能与其他城市的“城市精神”雷同或高度相似。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通江县城市精神”征集与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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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江县城市精神”征集与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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