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征集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启事
为充分展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旅游的独特魅力,确立青原旅游整体形象,提升美誉度,扩大知名度,营造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青原区旅游发展指挥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具体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二、作品要求1.主题口号征集要求:准确和突出反映青原旅游形象定位、基本内涵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吸引、感召、宣传效果,主题突出,个性鲜明,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条数不限(附300-500字的创意说明)。2.形象标识征集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视觉冲击力,能体现青原“红、古、绿”等旅游资源特点,反映青原旅游的内涵和特色,电脑制作和手工稿均可(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300-500字的创意说明)。三、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1.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截稿。2.投稿方式: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邮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北楼9楼(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旅游发展指挥部办公室收);邮编:343009;电子邮件:2392922023@qq.com;联系人:胡青青,联系电话:0796-8203629。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身份证号码,并在信封上注明“青原旅游口号、标识征集字样”。四、青原旅游资源查询方法:可登录以下网站了解青原原人民政府网(http://www.qyq.gov.cn/)青原山风景名胜区网(http://www.qysfjmsq.com/)中国渼陂(http://www.cnmeibei.net/)中国富田(http://zhongguofutian.com/)五、奖励办法征集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作品,由青原区旅游发展指挥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一)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奖励标准。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名。由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后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一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二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三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二)形象标识奖励标准。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名。由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后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一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二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三等奖获得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六、特别声明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发布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不再另附稿酬,投稿者不得在其他地方再次使用该作品。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箱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4.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吉安市青原区旅游发展指挥部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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