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承德市关于对在国家级报刊和名刊发表作品的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承德市作家冲上全国大报大刊,提高承德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了建设承德市文化大市贡献一份力量,承德市作家协会主席团经过充分讨论商议,对承德市作家每年在国家级大报大刊和名报名刊所发表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一、刊登大报名报
1、国家级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法制日报、文艺报、中国文化报。
2、名报:北京晚报、南方周末、新民晚报。
二、刊登大刊名刊
1、国家级杂志:《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民族文学》、《诗刊》、《小说选刊》、《解放军文艺》。
2、名刊:《收获》、《当代》、《十月》、《新华文摘》、《读者》、《小说月报》、《散文》、《散文选刊》、《北京文学》、《青年文学》。
三、奖励金额(人民币)
1、诗、散文诗,每首奖励200元;散文、短篇小说,每篇奖励300元;报告文学、文艺评论,每篇奖励500元;中篇小说每篇奖励1000元;长篇小说每部奖励5000元。
2、对获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国家少数民族文学奖(骏马奖)、国家儿童文学奖、国家报刊文学奖(不含报刊各类征文奖)的作者,给予同额度奖励。
3、在以上报刊开设专栏的作家,每年每报奖励2000元。
4、所有奖励年底兑现,对同一作者上不封顶。
四、奖励作者范围
本通知只适合本市作协会员(按章程规定:本市会员包括省级国家级会员)。
承德市作家协会
2011年5月27日
抄报:省作协、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抄送:各县(区)文联、作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c11be201017ky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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