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梁河县“美丽梁河•劳动赞歌”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为进一步宣传梁河、推介梁河,提高葫芦丝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丰富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进梁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风采,县委宣传部和县总工会决定举办2015暨梁河县第二届摄影大赛,入选作品将在“中国葫芦丝之乡”网站、《葫芦丝之乡梁河》期刊、“葫芦丝之乡梁河”微信及微博等对外宣传平台刊发。大赛活动主题
“美丽梁河·劳动赞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梁河县委宣传部、梁河县总工会
承办单位:梁河县文联
活动安排
征稿时间:2015年6月至12月
参赛对象:梁河县各基层工会会员及离(退)休人员、州内外广大摄影爱好者
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一)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仅设相机组,参赛作品分为风光和人文两大类。
1、风光类。以梁河秀美的自然风光和景区景点为创作主题,重点突出“梁河气候天下一流”、葫芦丝文化、土司文化、美食文化等。
2、人文类。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能反映梁河独特的人文风情,视角独特,寓意深刻,同时突出“我是梁河人,做好梁河事,激情创事业,明天更美好”的良好精神风貌,全方位展现梁河各行业劳动者风采。
(二)参赛作品投稿说明
1、各种类型的数码相机和单反相机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到2015年拍摄的原创作品,已在其它影赛中入围或获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赛。
3、参赛作品须为3MB以上、JPG格式的数码照片作品,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组照算一幅,每组不超过6张)。所有参赛作品须附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参赛组别及个人资料(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
4、参赛作品不得以任何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二次创作(相机内多重曝光和后期接片除外)。
5、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公益广告、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参赛者如若在发送作品途中因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参赛说明之所有规定。
9、投稿邮箱:296663854@qq.com。
10、联系人:何成江,联系电话:0692—6161366。
11、截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奖项设置(所有奖励均为税后)
一等奖:风光类1名,奖金2000元,证书1本;人文类1名,奖金2000元,证书1本。
二等奖:风光类2名,每名奖金1000元,证书1本;人文类2名,每名奖金1000元,证书1本。
三等奖:风光类3名,每名奖金800元,证书1本;人文类3名,每名奖金800元,证书1本。
优秀奖:风光类10名,每名奖金400元,证书1本;人文类10名,每名奖金400元,证书1本。
本次摄影大赛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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