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发布 发表于 2015-6-7 22:00:53

关于学院部分楼宇命名征集意见的通知

关于学院部分楼宇命名征集意见的通知
公告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强化师生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展示我院校园文化。经研究,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校友征集院内部分楼宇的命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康美校区:新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专家楼、学生宿舍楼一区(1#、2#、3#、4#、5#、6#、7#、8#、9#)、学生宿舍楼二区(10#、11#)、12#、15#、理工楼、科技楼、新白楼、旧白楼、综合楼(图书馆左侧)、实训楼(图书馆前方)  美林校区:教学楼(1#、2#、3#)、学生宿舍(A、B、C、D、E、F)、行政楼、综合楼

二、征集时间  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25日

三、命名要求  1.符合我院实际情况,体现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传统。  2.既要体现建筑设施的功能作用,又要格调高雅,寓意丰富,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激励作用,对学院长远发展有昭示作用。  3.采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发音响亮,易读易记;每个命名不超过6个汉字,并对命名涵义附有简明阐释。  4.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语言文字规范,不得带有封建、不健康及宗教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四、成立评审小组  学院将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内外权威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五、评选及奖励方法  1.评审组对所征集的命名进行鉴别、评议,遴选出优秀命名作品。  2.评审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广大师生员工的修改意见,评审组再次进行讨论、修改,然后提交董事会研究确定。  4.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每条被采用楼宇命名给予200元奖励。


六、投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稿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投送至院新闻宣传中心邮箱(xwxczx@mnkjxy.com.cn)或纸质版形式上报院新闻宣传中心,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部门(年级专业)、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来稿请注明“楼宇命名征集”字样,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若出现报送命名重复的,以最早登记的命名为准。  4.联系人:杨亮亮 联系电话:15106069700  (详情见学院官网)新闻宣传中心2015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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