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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奖金不明:“中国梦 咸阳情”诗词楹联大赛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    时间: 2015-6-21 21:42
标题: 奖金不明:“中国梦 咸阳情”诗词楹联大赛公告
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氛围,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按照咸阳市文化艺术节总体安排,特举办“中国梦、咸阳情”诗词楹联大赛。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咸阳市文明办
咸阳市文广新局
咸阳市文联
中共永寿县委
永寿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永寿县委宣传部
咸阳市楹联家协会
永寿县文广局
二、征稿内容
以“中国梦、咸阳情”为主题,描绘咸阳、歌颂咸阳、赞美咸阳、憧憬咸阳,为咸阳发展凝聚正能量,为文明城市创建奏唱最强音。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以当地寄出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诗词和楹联两大类评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奖金;佳作奖50名,颁发纪念品。
五、评委会组成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举办,将由诗词楹联大赛组委会提出有关专家名单,经市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审定后组成评委会,按照赛事评审规则严格评选。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热爱诗词、楹联文化,具有一定诗词、楹联创作知识的海内外人士均可参加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内容健康、立意清新、文字高雅、语言生动、寓意深刻。
2、诗词、楹联须符合各自的格律要求,以新韵为主,勿新旧声混用。集句、用典请注明出处。
3、参赛作品必须本人所作,文责自负。凡是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参评资格。已经公开发表或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4、本次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征联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
5、每人投稿,诗词只限两首,楹联最多五副,勿重复投稿。应征楹联单边以7—11字为宜,超过规定数量,视为无效稿件。
6、组委会、评委会成员作品不得参与评奖。
(三)投稿方式
1、普通邮寄:纸质稿件须一纸一诗、一纸一联寄送。来稿请注明作者简介(不超过50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正面标注“中国梦、咸阳情”字样。
寄送地址:陕西省永寿县监军中学(咸阳市文化艺术节“中国梦、咸阳情”诗词楹联大赛征稿办公室)
收件人:杨健
邮 编:713400
联系电话:029-37663323 13991030399
2、电子邮件:可直接发送参赛作品至邮箱ysyinglian@163.com,并注明作者简介(不超过50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咸阳市文化艺术节诗词楹联大赛组委会)

咸阳市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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