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安技处,各直属团组织,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
2013-2014年度,全市各级团组织以“安全生产、青年争先”为主题,在青年职工中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发挥监督职能、具有安全特性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安全生产意识强、岗位文明和岗位技能娴熟,并创造出显著效益的青年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职工投身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青年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合肥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暨青年安全生产宣传素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范围
开展了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合肥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处、室、科等青年集体(已获得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荣誉称号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青年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全体职工的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创建单位团组织健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青年集体必须文明从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领先。
(四)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无安全事故,受到了企业党政领导和青年职工的广泛认同。
(五)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青年集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有明显的创建标志、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评选步骤
(一)材料申报(2015年6月20日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合肥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报送团市委城市部(合肥市政务中心A座0808室)。
(二)审核评定(2015年6月30日前)。团市委、市安监局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合肥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并实地抽查后,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对前期上报的视频、漫画、标语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在团市委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
(三)命名表彰(2015年7月)。团市委、市安监局联合发文表彰,颁发奖牌。受表彰的合肥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四、宣传推介
为配合本届评选工作的开展,申报单位可通过视频(微电影)、图片、漫画、动漫、征集标语等方式对活动成果进行展示,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并将视频(微电影)、图片、漫画、动漫、标语等征集汇总后上报团市委城市部,届时将通过团市委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方式进行推介。
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城市部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53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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