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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及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7-3 13:58
标题: 5000元 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及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关于征集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的公告
  质量不仅反映一个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标志着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凝聚着一座城市的精神和灵魂。天水市有着丰厚的质量历史、悠久的质量传统和特色的质量品牌,目前,正在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宜居宜业宜游历史文化名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引导企业、行业和社会提升质量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市质量水平,根据我市质量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创建目标,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办、市政府研究室、天水日报社共同发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的表述语及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时间
  2015年7月3日—8月3日(以稿件寄发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1.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2.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
  三、征集要求
  1.内容要充分体现天水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彰显“羲皇故里”的城市名片,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传播具有我市个性特色的质量文化。
2.“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字,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的文字解释说明(300字以内)。
3.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要求主题突出,有较好的宣传性,能够强化全市公民的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例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人文天水、质量先行;宣传口号:共筑天水质量梦,分享美丽新生活)
  四、投稿方式
  1.作品可通过登录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tszl.gov.cn)中“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宣传口号征集”或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542901390@qq.com)进行投稿,也可通过纸质稿件邮寄或递送投稿(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合作南路1号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彩霞收,邮编:741000)。
2.所有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纸质来稿作品尽可能采用A4纸打印。所有提交的作品请标注“城市质量精神”或“宣传口号”字样,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所有权,不隐含任何广告语意。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采用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归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由其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4.联系单位: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联系人:李彩霞;联系电话:0938-6822622、13830861566;传真:0938-6822606。
  五、评审方式
  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其他发起方,组织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经报请市政府审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奖励方式
  1.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采用作品1条,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
2.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入围作品2条,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税前)。
3.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采用作品10条,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4.如选中稿件出现内容雷同,以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收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5.本公告由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水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水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天水日报社
2015年7月2日
质量是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
——天水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口号征集说明
  什么是“城市质量精神”   
  “城市质量精神”是城市质量发展理念的高度提炼,是一个城市历史发展、人文传统、城市面貌、社会风气、市民素质、价值观念、道德行为、精神气质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市民在质量方面所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城市质量精神”是城市质量文化的重要标志,是城市质量发展的形象符号。“质量”不仅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还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质量。因此,“城市质量精神”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宣传口号的背景
  “城市质量精神”是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政府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设立的。当前,全市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论述,逐渐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天水质量文化,为城市精神注入了新的元素。作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标验收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我省兰州、庆阳等城市都拥有“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宣传口号,全国近50个城市已有或正在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及宣传口号。
  确立“城市质量精神”的目的
  “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既能充分体现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又能体现天水人文特色的城市精神,具有鲜明的倡导性,充分反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通过“城市质量精神”的确立,形成一个城市的全民价值共识,并积极推动将“城市质量精神”转化为广大市民、各行各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以质量谋发展,以质量树品牌,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品牌建设水平,提升天水市质量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
  “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要求
  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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