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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关于举办魅力涉县“庄子岭杯”旅游摄影大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7-12 09:28
标题: 2000元 关于举办魅力涉县“庄子岭杯”旅游摄影大赛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2 10:21 编辑

  为全面加强涉县旅游形象宣传,充分展示涉县旅游业发展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提升涉县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逐步树立“涉县旅游”的靓丽品牌,涉县县委宣传部、涉县旅游局、涉县文广新局、涉县电视台定于近期共同举办以“魅力涉县”为主题的2015年“庄子岭杯”旅游摄影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以“魅力涉县”为主题,文明健康、格调高雅,能够充分展示涉县旅游的特点和个性;
  2、作品要视角独特、寓意深刻,特色鲜明、画面经典,能够充分体现摄影作品的技巧和水平;
  3、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参赛时需向组委会提供3—10张作品,在其他比赛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发表过的作品需要注明情况;
  4、作品以单片或组照的形式参赛均可;
  5、以住拍摄的作品亦可参赛;
  5、本次大赛要求全部为纪实作品,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
  二、征稿时间
  2015年7月10日— 8月20日。
  三、参赛对象
  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专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作者、联系方式;
  2、投稿方式:以电子文件为准,电子文件要求2000万像素以上,每幅作品单独保存为JPG格式;
  3、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涉县旅游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对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9、参赛作品电子稿请发送至:bangongshi0001@126.com
  五、评选办法
  由县旅游局聘请邯郸市摄影协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涉县旅游网(www.shexiantour.com)等相关媒体上公示。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优秀奖50名,精美纪念品1份。
  七、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彦苗、余浩河
  2、联系电话:0310—3897861,0310—3897862
  涉县县委宣传部 涉县旅游局
  涉县文广新局 涉县电视台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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