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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元 蒲城县城区征集地名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5-7-16 11:29
标题: 500元 蒲城县城区征集地名公告

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我县城区地名文化品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城区的未命名的街、路、巷公开征询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名要求
1.名称必须符合地名命名有关规定。命名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或地名命名,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2.地名名称应尽可能体现城市功能定位,便于打造城市名片,能够反映宜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浓郁的地方民俗风情。
3.地名名称应尽量尊重历史、照顾习惯,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好叫、好听、好记、好找。

4、县城内街、路、巷小区、公园广场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5、按照东西为街、南北为路的原则起名。

6、扼要说明路街地名命名的理由。

二、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1、 信函邮寄:蒲城县长乐街民政局基政股

2、 电子邮件:249329215@qq.com

3、 联系电话:0913—7236589

4、 未命名的街、路、巷具体位置请登录渭南蒲城民政网查询(pucheng.mca.gov.cn)

5、 本次地名名称应注明提名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
6、所有征集到的地名如有重复,提名者为最先送达者。征集到的地名将提交专家组论证和相关会议决定,一经采用,将给予提名者一定奖励(街、路奖励500元,巷道奖励300)。
三、法律关系
地名属知识产权范畴。评选确定的名称一经采用,该名称的产权与提名者再无任何关系,其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所有。

附注:(未命名街、路)

1、南环路与无名路丁字路口(公园天下路口)向南路段

2、南环路与人民路南段丁字路口向西路段

3、东环路与北环路向东路段(加气站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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