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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万元 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7-18 09:18
标题: 10万元 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通知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18 09:31 编辑

为促进湖北电影发展,发现和培养电影编剧人才,满足我省电影制片机构创作需要,根据《湖北省贯彻国家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有关条款,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江电影集团决定从2015年至2019年,以五年为一个征集周期,每年举办一届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今起发布《2015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一、举办单位

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由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江电影集团共同举办。征集办公室设在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影视剧处。

二、征集方式

面向全省,注重专业编剧,鼓励青年专业人才,强调剧本的可操作性,旨在服务全省电影制片机构。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参评电影剧本进行评选,2015年长江杯将评选产生2部“优秀电影剧本”、4部“创意电影剧本”和3部“潜力电影剧本”。

三、征稿原则

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和新人新事,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尽可能完美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好作品。特别关注当代题材,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适应电影产业化发展,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征评时间

1、剧本征集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5月。

2、剧本投稿起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8月15日。

在此期间,准备好参评剧本的编剧将剧本邮寄至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

3、剧本评选时间:2015年8月30日-10月30日

此阶段将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应征剧本进行遴选、初评、终评。

4、本年度“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结果和证书奖杯颁授仪式,将在2015年底前选择适当时间发布和进行。

五、投稿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九号湖北电视大楼1207室,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影视剧处(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邮编:430071

电话:(027)87329294。

六、来稿要求

1、每位编剧限投一本,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填写在《长江杯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中,表格可到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hbnp.gov.cn)下载。

2、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或EMS三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长江杯电影剧本征集”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作者不要通过邮局包裹和各种同城、城际门对门速递方式投稿,以免延误。

4、应征剧本务须附有300-500字的故事梗概。

5、应征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请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作者登记表》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中心电子邮箱箱:hbysj027@163.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七、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八、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3、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对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和未予推荐代销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九、政府采购办法

优秀电影剧本2部,每部以人民币10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创意电影剧本4部,每部以人民币5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潜力电影剧本5部,每部以人民币2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十、政府权益

2部“优秀电影剧本”、4部“创意电影剧本”和5部“潜力电影剧本”,收入《湖北省优秀电影剧本推荐目录》,由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向省内有关电影制片单位推荐。

十一、补贴办法

《湖北省优秀电影剧本推荐目录》的作品拍摄完成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制片方每部补贴人民币20万元。

十二、其他事项

1、评选结果将在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

2、2015长江杯剧本征集启事由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5长江杯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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