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的建设成就和人文风貌,创作作品记录历史,前海管理局决定举办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诚邀各入驻单位、企业员工和社会摄影爱好者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二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三、征稿及评审
1、征稿时间:截至 2015年10月31日。
2、征稿方式:由作者以单幅或组照的方式向主办方投稿,主办方统一收集汇总所有摄影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评审时间:2015年11月。
4、展览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仅限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内,记录的年代不限,但已在第一届“魅力前海”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选。
2.作品分艺术和纪实两大类,体现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可从前海风光、前海人文、前海纪事、前海成就等方面取材。艺术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鼓励各种创新。纪实类作品提倡选送组照(3-5幅)。
3.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的作品,严禁翻拍和盗用他人作品,摄影作品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举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作品需为JPEG图片格式,大小及像素符合要求,作品要标注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拍摄时间、地点、文字说明。
五、奖项设置
举办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有关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比赛设金奖1幅、银奖5幅、铜奖10幅、优秀奖20幅、入选奖100幅,奖金、奖品丰厚。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前海展览。
六、作品类别解释
1.记录类作品: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实,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2.艺术类作品: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
七、投稿方式
作者投稿时邮件须注明“前海摄影大赛”-纪实类、艺术类字样,图片要求800万以上像素,不小于3MB,邮箱地址:64929857@QQ.COM,另须上报《前海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3666880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M1MzExMQ==&mid=207911188&idx=7&sn=59162f4565053d2c5440e53e66be3f4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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