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凝聚全县科学发展、富民强县的强大精神力量,丰富夹江人文内涵,彰显夹江魅力,提升夹江的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确立全县市民认同的精神价值与共同追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夹江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范围
面向县内外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体现夹江城市特色,彰显夹江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展现当代夹江人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易懂易记,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夹江精神”表述语字数在10字(含10字)以内,并提供500字以内的“夹江精神”创意说明和表述语涵义注释(表述语征集表见附件)。
四、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络方式。请作者保留好原稿,来稿恕不退还。
2、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委宣传部(夹江县漹城镇北街18号),信封注明“夹江精神”征集字样,邮编:614100 。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525182743@qq.com ,联系人:余春雷,联系电话:0833-5655010。
五、评选及奖励
1、由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夹江精神”评审委员会,从来稿作品中初选入围表述语。
2、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家建议、网络集言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网民的意见和建议,由“夹江精神”评审委员会从入围表述语中评选出10条候选表述语,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夹江广播电视台、西部瓷都网站等县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
3、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选出的10条“夹江精神”候选表述语进行论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由征集活动领导小组从候选表述语中提炼1条表述语,报经县委审定后作为“夹江精神”的表述语。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活动公告要求。
夹江县“夹江精神”征集提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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