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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爱传播——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会歌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7-30 13:37
标题: 为爱传播——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会歌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7-30 17:45 编辑

    为传播爱心、唱响正能量、推动新疆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会歌”。
    如果您热爱这片土地,来吧,无论您是否是新疆人,此刻,让我们为新疆代言!让我们为“我是新疆人”自豪!
一、会歌征集要求
1、“会歌”为原创歌曲,要突出“文化慈善”的理念,作品应以“展示、交流、共享、合作”为主线,并能充分表现新疆的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能体现新疆的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
2、报送时需以MP3、WAV等形式制作成小样,并附以详细完整的歌谱和歌词。
3、歌曲要雅俗共赏,具有广大群众传唱的基础,具备成为“听觉名片”的能力。
4、作品提倡多样化,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旋律流畅,歌词优美,易传易唱。
二、评选方式及奖励
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会歌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一首优秀会歌,该作者将获得奖金五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
3、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所有。
四、作品投送方式:
1、发送至邮箱:xjcssyfzzx@163.com
2、制作成光盘一张,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西路179号尊茂银都酒店3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91-4580072    联系人:迪力夏亚尔
新疆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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