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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名称及推广语征集获奖名单更正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5-9-10 22:10
标题: 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名称及推广语征集获奖名单更正说明
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名称及推广语征集
——获奖名单更正说明
一、园区推广语获奖者更正如下:
园区广告推广语获奖者:
一等奖一名: 空缺
二等奖三名:田建香 作品:古镇承千年,水乡韵朱仙
鞠小林 作品:心与梦的古镇,诗与画的朱仙(取消获奖资格)
祝友杰 作品:朱·连古今,仙·蕴大美,镇·动天下
三等奖五名:谢惠民 作品:古镇越千年,魅力看朱仙
车建卫 作品:河南有个朱仙镇——四大名镇中原水乡
李东星 作品:画里中原水乡,梦里古韵朱仙
罗会超 作品:游一次朱仙,当一回神仙
李和平 作品:揽胜人文朱仙,观止千年古镇(取消获奖资格)
二、获奖名单里:鞠小林 作品:心与梦的古镇,诗与画的朱仙;
涉嫌借用他人已获奖语句,特宣布取消此次获奖资格。
相关根据如下:心与梦的古镇,诗与画的安昌(作者:黄瑞平)
http://www.anchang.zj.cn/news_show.asp?id=198
三、 获奖名单里:李和平 作品:揽胜人文朱仙,观止千年古镇;
涉嫌借用他人已获奖语句,特宣布取消此次获奖资格。
相关根据如下:揽胜人文花山,观止千年谜窟。——作者:杨静(江苏南京)
http://www.zhengjimt.com/index.php/zxdq/jiexiaobiaozhi/45659.html
注:根据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园区名称及主推广语有奖征集活动第四项、第2
条规定,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朱仙镇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取消这两位获奖人员资格。
特此公布
朱仙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http://www.hnkxyf.com/news_show/398.aspx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0 22:48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0 22:55 编辑
被拿下的,就看你们的能耐了,有能耐的,积极申诉,绝对能扳过来,没有那个能耐,那就没有办法了~~~现在看你们的申诉水平高不高与后台硬不硬了~~~关键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给自己维权
作者: 半岛黎明 时间: 2015-9-11 07:54
作者: 玫琳318 时间: 2015-9-11 08:01
前段时间,黄陂旅游拿下的抄袭,后来维权如何
作者: 征我风采 时间: 2015-9-11 08:08
走得夜路多终遇鬼
作者: 新1974 时间: 2015-9-11 08:11
xx邪恶终将被正义战胜,原创必胜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1 11:06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1 11:19 编辑
维权成功,同时也要感谢各级领导主持公道,依法办事~~~希望大家深入研读与善于利用版权法等相关法律文书,就能有效维权
作者: 玫琳318 时间: 2015-9-11 11:18
佩服,恭喜,奖金到账啦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1 11:20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1 11:23 编辑
早已经到了~~~~~有关部门邀请了权威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认真处理了我们的申诉
作者: 看客 时间: 2015-9-11 11:53
这么说,一日黄陂客,一生木兰情,那十几位作者都拿到奖金啦,恭喜!
作者: 征好玩 时间: 2015-9-11 11:54
您收到的是黄陂的奖金吗?
作者: 征好玩 时间: 2015-9-11 12:06
早上群里舒大侠还在讨论奖金还没到账呢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1 12:16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1 12:18 编辑
哪个是舒?
作者: 深圳创意人 时间: 2015-9-11 12:21
早上催奖群舒仕明大侠还在讨论黄陂奖金没到帐。
作者: 看客 时间: 2015-9-11 12:24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1 12:27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1 12:32 编辑
没有到帐的,下周会到帐,稍安勿躁。既然是政府决定了的事情,政府部门还会少给你这点钱吗?
作者: 征好玩 时间: 2015-9-11 18:19
希望诚信发奖
作者: 小虾米 时间: 2015-9-11 18:38
李和平怎么也加入套子军团?
作者: mtwdj 时间: 2015-9-11 19:42
本人不搞广告语征集,只是觉得有些人真的只认钞票不要脸,抄套了还厚着脸皮去所谓的“维权”,我想哪怕这次得逞了,也肯定是对方实在不想被这种无自尊的人无休止的纠缠不清,放你一马而已,所以各位想抄套的还是慎之又慎、好自为之。
作者: ydjtsss 时间: 2015-9-11 20:29
谁要是再“心与梦 诗与画”,“一次品味,一生回味”就不是人养的,希望沾边的自重!!!
作者: 新常态 时间: 2015-9-11 20:45
本帖最后由 新常态 于 2015-9-11 20:47 编辑
今后我要大抄特抄,大套特套,谁能管得了我~~~有本事的、爱管闲事的来管我呀,我已经找到了对付举报和维权的秘密武器!
作者: jnyufeng2007 时间: 2015-9-11 20:57
事可理,道可辩,但前提是,讲的是事,说的是理。离开事,不讲理,就离题太远了。跑题了
作者: 半岛黎明 时间: 2015-9-12 07:25
作者: xxsn 时间: 2015-9-12 09:55
还能扳过来吗?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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