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
三、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50名(按实际来稿数量及水平定),各奖2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四、征稿细则
(一)主题:
“美在相思洲”。应征诗联要求是歌咏相思洲浓郁的民族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多姿的岛民生活以及秀丽的江岛风光,以及为今后规划建设的养生庭院、水上乐园、历史遗迹博物馆、星级度假酒店、农业观光园、体验型农业基地、农业嘉年华、农家乐等建设题诗、题联。
(二)诗联格式:
本次竞赛活动只征集格律诗(五绝和五律、七绝和七律)、词和楹联。
(三)投稿方式:
2.投稿作品后面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五、评选规则:
1.作品体裁为格律诗(五绝和五律、七绝和七律)、词和楹联。
2.每位作者最多可投稿3首(副)作品(组诗一组按一首计)。
3.征集作品经初步遴选后,由组委会组织学术评议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终评。
4.为客观公正计,各评委及直系亲属作品均不得参与本活动。
六、公示:
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指定场所(江滨名门营销中心)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龚州网、平南网及贵港视窗网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选作品及作者的名单。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提交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美在相思洲” 全国诗联大赛组委会
一、征稿时间
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的日期为准)。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3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5名,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50名(按实际来稿数量及水平定),稿酬各300元。
获等级奖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奖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主题
参赛作品必须在贵港市平南县相思洲区域内拍摄,作品必须围绕“美在相思洲”,反映相思洲的自然风光、生态资源、人文风情、历史古迹、岛民生活等。
五、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摄影作品创作的时间不限。作品必须取材于相思洲,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可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
4.参赛作品须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图片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作品长边为800-1024像素,组照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调取作品数据文件大图(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5.对于获奖作品,主协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 已评选的,主办单位有权将予取消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入选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指定场所(江滨名门营销中心)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龚州网、平南网及贵港视窗网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选作品及作者的名单。
10、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所有提交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七、投稿方式
网上投稿,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xszsyds@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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