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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祁东乡村”标识(LOGO)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0-2 07:52
标题: “祁东乡村”标识(LOGO)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0-2 09:29 编辑

【头版头条】关于征集“祁东乡村”标识(LOGO)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行政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塑造祁东农村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农村工作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全县人民特别是农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人们共建秀美幸福和谐新农村的热情,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祁东乡村”标识(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此标识(logo)主要用于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设计必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既要体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特征,又充分体现祁东的地域特色、人文特色、产业特色。


2、此标识(logo)要嵌入“祁东乡村”四个字,构图必须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要形式简明,创意新颖,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美感,易于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


3、此标识(logo)必须适合建筑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各种载体的制作需要。


二、来稿要求

1、来稿一般用A4纸张尺寸制作,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和图案比例;电子图片请用JPG格式。应征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的文字。在稿件下方详细登记应征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号等(用正楷书写或打印


2、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以真实姓名认真填写《“祁东乡村”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来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通知作者,并明确“祁东乡村”标识(logo)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等所有著作权均归祁东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有。未经采用的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的评审工作共分四个环节进行:1.由征集办公室对照征集公告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2.成立由祁东乡村建设相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和农村工作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十件入围作品;3.通过祁东新闻网和祁东党建网公布筛选结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听取社会意见;4.最终中选作品由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祁东县民政局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终审,确定作品名次(应征作品一等奖即为中选作品,如入围作品中无满意者,中选作品将保留空项)。此次征集活动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4名,资金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应征作品投递说明


1.寄送地址:中共湖南省祁东县委组织部组织组收,邮政编码:421600,或发电子邮件至qdxwzzb@163.com

  

2.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请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3. 关于此次活动的具体信息,可以在祁东新闻网和祁东党建网网站上查询,也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0734—6250878咨询,联系人:刘志成、陈琳、管浩成。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祁东县民政局所有。

附件:“祁东乡村”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中共湖南省祁东县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TQzNjYwNQ==&mid=211788422&idx=1&sn=9580457855b526fcaaa247ef44c3d807&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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