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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隆昌古宇湖旅游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0-10 08:07
标题: 10000元 隆昌古宇湖旅游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
川南明珠古宇湖位于四川省隆昌县城区西侧2公里处,水域面积5.4平方公里,旅游资源丰富,风景秀丽,生态环境优美,每年9月至次年2月,有近10万只候鸟在此越冬,2013年,被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湿地公园和四川最美人工湖之一。


为更好地定位城市及旅游区主题,彰显城市及旅游区内涵,提升城市及旅游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
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二、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截稿。
四、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易于识记,具有较高水准,整个标识设计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多种媒体上使用。
2、应征稿件需以彩稿呈现,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统一为A4规格,并附文字说明注释。
3、所有应征稿件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相关的信息,此信息只能填写在《报名表》上。
五、奖励设置
设最佳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作品奖9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六、投稿方式
邮 寄: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肖勇收,邮编:642150
电子邮箱:38295620@qq.com
电话咨询:肖勇 18990552311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活动主办方,奖金视为稿酬,不再另付稿酬。
2、应征者应保证对应征作品拥有著作权,如因此发生著作权方面纠纷,由应征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请自留底稿。


活动详细信息请登录:www.longchang.gov.cn查看《隆昌县古宇湖旅游区旅游形象标识公告公开征集活动办法》及下载相关附件。


隆昌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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