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设计师,参加全国设计大赛,大家都是有这样的经历,就是自己设计的创意理念被 搬家了。本次某艺术节的节徽就有抄袭的嫌疑,本次广州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杨小明作品,惊人的相似。我想问下,全国比赛,可以如此,如此。河蟹 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大家先看主办网站:亚洲艺术节
杨小明部份设计方案:
创意说明: 标识以亚洲艺术节节徽为蓝本,突出本届艺术节“情系亚洲 逐梦海丝”主题。在整体保留重点元素的情况下,侧重三个方面的创意。一:用帆船的元素,彰显泉州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二:船下面的两叶,既象征海浪,也可象征海丝之路。三。船上方的飘带:为抽象的清源山山脉轮廓,同时也结合了东西塔。象征泉州与各国的广泛联系,上下结合,也象征“一带一路”。预示泉州将在国家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LOGOG整体时尚大气,巧妙结合泉州特质元素,简洁干练。
在活动中:
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诽谤、淫秽或非法信息。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应征作品中如发现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侵权),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凡因应征作品侵权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应征方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对于应征作品出现侵权而导致征集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由应征方全额赔偿。 3.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4.应征作品获奖不作为本届艺术节节徽、吉祥物、会歌的唯一采纳标准,参选作品在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后,可以有机会在泉州品牌或本届艺术节其他用途中使用。 5.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执行委员会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执行委员会将保留依法追究应征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征集结果公布后,应征方可对获奖以外的应征作品自行处理。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泉州市执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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