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阶段为宣传准备阶段( 2007年5月8日—15日)。召开剧本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国家级媒体和国内知名网站刊登剧本征集启事。 ·老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 · 第二阶段为剧本征集阶段( 2007 年 5 月 15 日— 11 月 15 日)。对全国各地寄送来的剧本作品,认真登记、分类,做好评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第三阶段为作品评选阶段( 2007 年 11 月 16 日— 12 月 16 日)。聘请全国著名导演、编剧、评论家任评委,对应征剧本进行初评、终评。 · 第四阶段为公示、公证、表彰阶段( 2007 年 12 月 17 日— 31 日)。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公证、举行获奖作品颁奖会。 |
参评作品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电视剧、戏剧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作品获奖并被采用,摄制或排演单位参照市场平均标准与获奖作者商定稿酬事宜,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5年内的修改权、复制权、演绎权、传播权归主办、摄制和排演单位所有;若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2年内不予使用,作者可另行处理。 |
· 本次剧本征集活动设优秀奖和入选奖,总奖金 80 万元。 · (1) 优秀奖 3 部 (50 万元 ) ,其中,电影 1 部,奖金 10 万元;电视剧 1 部(片长 20 集以上, 20 集以下酌情减少),奖金 30 万元;戏剧 1 部,奖金 10 万元。 · (2) 入选奖 6 部 (30 万元 ) ,其中,电影 2 部,每部奖金 3 万元;电视剧 2 部(片长 20 集以上, 20 集以下酌情减少),每部奖金 9 万元;戏剧 2 部,每部奖金 3 万元。 |
· 1、征集时间:2007年5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截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 2、作品附作者简历,按要求填写征集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申报表。应征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寄送一式两份稿件,并将剧本电子文本发至电子信箱:hnwyxx666@163.com电影、电视剧、戏剧优秀剧本征集实施方案和征集优秀剧本申报表可登录中国剧本网(www.juben.cn)和大河网(www.dahe.cn)查询。 ·3、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奖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有关证书和奖金。 ·4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外泄,未入选作品,在组委会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
1.来稿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 18号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65902741/65902365 联系人:马应福 张村 2.征集优秀剧本申报表可登录中国剧本网和大河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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