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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洪湖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有奖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5-11-1 20:35
标题: 10000元 洪湖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有奖征集
关于征集洪湖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的公告

为提升洪湖旅游品牌形象,扩大洪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洪湖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现就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

二、作品要求

充分体现洪湖市自然、人文城市特色和丰富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短、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本活动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

四、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16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0个字以内,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来稿请寄洪湖市旅游局(信封或邮件请注明“形象宣传广告语征集”),地址:湖北省洪湖市文泉大道特1号政府行政大楼803室(邮编433200),联系电话:0716—2206519,联系人:金鹏来,电子邮箱:honghulyj@126.com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洪湖市旅游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作者: 哈尔冰天    时间: 2015-11-1 20:37
自己屋地人,@不套
作者: mfis400    时间: 2015-11-1 21:19
还是要用刷子滴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5-11-2 09:21

作者: 姜了    时间: 2015-11-2 09:48
洪湖岸边是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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