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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潭蓝”投稿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5-11-23 08:59
标题: “平潭蓝”投稿注意事项

平潭网11月15日讯(平潭时报记者何燕)半个月过去了,我爱“平潭蓝”平潭城市推广歌词征集活动收到了大量作品,各地歌词爱好者都谱写出自己心中的“平潭蓝”。在投递、寄送歌词中,不少参赛者还存在一些误区,在这里再次向大家说明大赛要求,以免投稿无效。

首先,作品要表现出平潭城市精神,进一步提升平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民众热爱平潭、建设平潭的热情;要反映平潭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文化、悠久的人文历史以及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情况。

作品须以《平潭蓝》为名,紧扣“平潭蓝”主题,体现两岸交流元素,具有平潭特色。

最重要的是作品提交,电子版作品以作者姓名+平潭蓝命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果同一个参赛者有多首作品分时间分邮件发送,请标明第几首,以防出现遗漏。电子版作品提交完,请及时寄出纸质版作品和报名表,报名表请到平潭网www.ptnet.cn/、中国平潭网www.pingtan.gov.cn/下载,并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纸质版的作品,需要在空白处签上作者的姓名。寄送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平路10号“我爱‘平潭蓝’”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收件人:何燕;联系电话:18650481589。



作者: haimingwei    时间: 2015-12-14 18:37
还要邮寄 真麻烦
作者: laiyuchun    时间: 2015-12-14 19:29
主办方的事,楼主是善意提醒……我们应该谢谢楼主,但我想定好来寄一份就好,重在参与,不要迷信……嗯嗯……就是不要迷信
作者: gui0508    时间: 2015-12-14 23:44
赖老师参与了这个活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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