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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000元 梅林街道LOGO标志及宣传语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11-24 07:53
标题: 6000元 梅林街道LOGO标志及宣传语征集

一、征集内容

1、梅林街道LOGO标志。

2、梅林街道形象宣传语。


  二、 征集要求

1、LOGO标志应征作品:图案要求简洁大方,简单明了,构思新颖,庄重美观,鲜明生动,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街道的区域特点,体现梅林街道的人文理念和文化理念,不仅要传承梅林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及现代气息,还要体现梅林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同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宗旨相结合,发挥传承文化、服务当代的作用。设计图稿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

2、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要求高度概括梅林街道的特色,有鲜明时代特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易于传播,应征作品应配文字说明。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2个字,纸制版请统一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也可提交文字电子版或JPG格式图片的电子版。

  3、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征集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三、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四、征集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24时止。


  五、征集方式

  参赛选手将自己设计的Logo完成稿件及宣传语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82319149@qq.com邮箱。邮件命名要求:梅林街道Logo-x x (投稿人姓名)或宣传语征集-x x投稿,邮件内包含参赛选手的个人信息(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完整稿(高质量jpg格式电子文件),并请各位选手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式

  征集结束后,梅林街道将邀请相关专家组就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


 六、奖励

  对入围的5人,LOGO设计奖励金额:1000元/人,宣传语奖励金额:600元/人;入围终审采用的设计作品的设计者,LOGO设计奖励金额:6000元,宣传语奖励金额:3000元。

  联系部门:梅林街道党政办

  联系人:陈丽丽

  联系电话:13516789010、59956227

  电子邮箱:282319149@qq.com


  七、声明

  1、设计方案应为原创,并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领域公开发表。

  2、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3、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梅林街道办事处所有。

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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