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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魅力高新”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征集9月15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7-26 08:32
标题: 西安“魅力高新”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征集9月15日
以点滴影像汇聚倾城大美,以感动瞬间留存岁月记忆。为充分展示西安高新区建设发展成就,弘扬创新有为、开放包容、务实担当、追求卓越的高新区精神,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建设,西安高新区特举办以“魅力高新”为主题的摄影大赛活动,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高新区书画摄影协会

二、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内容:

以“魅力高新”为主题,反映西安高新区23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产业发展取得的新突破,招大引强取得的新成绩,宜居宜业建设的新变化,打造生态科技新城带来的新气象,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取得的新成就,多措并举惠民生、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和谐等各个方面,均可参赛。

四、参赛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通过PS软件增、减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但可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在西安高新区以外拍摄的作品谢绝参加。

2、每位参赛者发送作品数量以三幅为限(组照不得超过6幅)。作品应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每幅作品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需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图片文件不得小于3M,以便影像放大展出。胶片拍摄作品最好自己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所有获奖和入选展出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出版及在其它媒体上用于公益宣传(商业性质除外),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截稿时间: 201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分类设奖,设为产业、环境、人文等方面,共设特等奖1名;每类均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20名;纪念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获奖作品拟在高新区都市之门进行展出。

七、评奖方法

由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西安高新区书画摄影协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评审小组对比赛活动有最终裁定和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1、电子版请投往zhangming@xdz.gov.cn,联系人:张明,电话:88333602,手机:13892820246

2、电子版请投往wxy@xdz.gov.cn,联系人:王雪映,电话:88855855,手机:18502909220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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