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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主杯 ”广东音乐作品征集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5-12-25 22:05
标题: “青主杯 ”广东音乐作品征集启事
为《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和惠州文化建设,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15年12月—2016年6月期间,面向全国开展“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弘扬广东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尤其是挖掘惠州文化相关资源,发扬惠州籍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家青主(廖尚果)探索建立现代音乐体系精神,推出一批弘扬中国梦、充满时代精神和岭南音乐风格的原创音乐作品。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器乐作品:作品须融汇广东音乐元素和体现鲜明的岭南音乐风格特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长10分钟以内。
(二)声乐作品:
1、讴歌主旋律歌曲:歌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时代精神、描绘中国梦,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时长5分钟以内。
2、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歌词为苏东坡诗词(由曲作者自选),曲为作者新创。旋律能体现广东音乐曲风,充分体现苏东坡诗词意境,词曲艺术风格和谐统一。时长5分钟以内。
二、参评要求
(一)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二)参评作品为2013年9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器乐曲和歌曲。
(三)参评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曲谱和演唱录音(可以是小样)。
(四)参评作品需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官方常设各类评选和比赛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五)参评作品自送交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以及以主办方作为报送单位参评上级官方音乐类评选和比赛活动的优先使用权。
(六)器乐类和声乐类作品每位作者各限投2首。
三、报送要求
(一)纸质文本报送要求:请登陆活动网络发布平台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惠州文化”(网址:www.hzcul.com)下载并填写《“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登记表》和《“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入围作品使用授权书》,连同电脑打印的用纸规格为A4尺寸的曲谱6份(其中1份署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音频光盘1张以邮寄方式报送。请在邮寄资料上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赛作品”字样。所有参评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行政中心4号楼负1楼惠州市文艺创作室,收件人:“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890298,联系人:唐亚玲,邮编:516003。
(二)电子文档报送要求:登记表、授权书、曲谱和音频资料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z2890298@126.com。注明“‘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参评作 品”字样。
(三)参评作品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共设30首入围作品,其中包括器乐作品10首,讴歌主旋律歌曲作品10首,为苏东坡诗词谱曲作品10首,每件作品各奖励2万元(均为税前)。
(二)30首入围作品经过媒体推介后,再由相关机构在每类作品(器乐作品、讴歌主旋律歌曲、为苏东坡诗词谱曲歌曲)中推选出金、银、铜奖各1名,并颁发奖品。
五、评选办法
(一)活动组委会成立“青主杯”广东音乐创作作品征评推介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音乐界知名专家担任评委。
(二)由评委通过打分初选和合议终选两种方式评选出优胜作品。
六、推介方式
(一)由活动组委会负责在“惠州文化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活动情况和评选结果。
(二)对30首优秀入围作品进行挂网、出版、发行、展演、展播。
(三)6月下旬举行颁奖晚会,对优秀作品进行嘉奖。
七、咨询服务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惠州市文广新局)为参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联络处:惠州市文艺创作室;咨询服务接待人:贾慧敏; 电话:0752—2890298;邮箱:hz2890298@126.com。
1.“青主杯”广东音乐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
2.“青主杯”广东音乐作品征集活动入围作品使用授权书
“青主杯”广东音乐作品征评推介活动组委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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