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2-30 14:41 编辑
为进一步提升砚山的城市品位,充分体现砚山城市文化形象内涵,提高砚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中共砚山县委、砚山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于2015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砚山城市形象标识。至2015年9月底,共有243人投稿。2015年10月29日经县属14个部门初评,2015年12月28日省州专家评选,确定10件作品为入围作品。现将10件入围作品及作者信息予以公示。如对被公示作品有意见或举报,请向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7日 联 系 人:王敏超 联系电话:0876-3122314 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9日 1号作品: 作者:祖丹丹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鲁南商报社 2号作品: 作者:甘竞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27号2单元2楼 3号作品: 作者:李建銮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灵寿寺巷5号楼604 4号作品: 作者:苏文锦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广西苍梧县木双中学 5号作品: 作者:周如福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黑马广告公司 6号作品: 作者:和锟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西安兴正元广告有限公司 7号作品: 作者:钱勇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城区斐城路518号阳光生活派2栋2单元201号 8号作品: 作者:徐峰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陕西一象品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号作品: 作者:王凯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砚山县民族中学 10号作品: 作者:陈奎昇 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4号院一画美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