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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三角梅”文学和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1-27 13:52
标题: 10000元 “三角梅”文学和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征稿
为迎接2016首届海南国际旅游岛三角梅展,让海南省省花三角梅在省会海口花开灿烂,助力海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同时春节期间让岛内外客人醉游椰城。从即日开始,面向全国征集有关三角梅的文学和摄影作品,进行比赛评奖并择优刊发。此次有奖征集大赛活动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日报社联合主办。

一、征集内容:
以2016首届海南国际旅游岛三角梅展为契机,以三角梅作为海南省花为背景,阐述三角梅的精神内涵,突出三角梅热情朴实、乐观奔放、坚强成长等精神品格,以及在助力海口“双创”、建设海南首善之城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具有推介价值。
《海口日报》将从来稿中择优刊发。

二、征稿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分为文学作品和摄影作品两大类,文学作品包括1500字以内的散文(随笔)和诗歌。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使用、剽窃他人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3、投稿数量不限,只接收电子文件投稿,文学作品一律以word文档形式,摄影作品一律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mb,且为近两年内拍摄,无修改、也没有ps的作品。所有参赛作品提交至邮箱hksjm@163.com
4、每件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的形式命名,并按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摄影作品还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寓意。
5、投稿者凡存在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

四、评奖与奖项设置:
1、评奖:
主办方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聘请知名作家(诗人)、资深摄影家和相关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
散文类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
诗歌类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
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
优秀奖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并赠送礼品作为纪念。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海口日报社
2016-01-13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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