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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标识(LOGO)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8-1 11:08
标题: 2000元 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标识(LOGO)征集
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而设立的公益性创业孵化园,是创业青年的启航平台,今年9月份将投入使用。为打造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鲜明形象,形成独具淄川特色的大学生创业创新平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标识。
一、作品要求
1、要求积极向上,能充分体现创业孵化中心作为创业创新平台的内涵和服务宗旨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蓬勃进取的精神。
2、标识应是文字(中文、英文都可)、图形或两者结合的平面设计,要主题鲜明、简洁大方、构思新颖,并具有较鲜明地方特色,富有时代感和朝气感,视觉冲击力强。         
3、要求提交电子版(JPG和PSD格式,规格小于10M),附300字以内设计理念说明,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二、作品提交及评审
1、征集日期:自201481日至 815日。
2、报送要求:报送作品可通过邮寄信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均注明“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标识征集作品”字样,随作品同时报送设计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评审。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的设计标识、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最终采用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并作为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标识,用于孵化中心宣传和对外展示。
4、奖励金额。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三、注意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应为原创,且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联系方式
人:孙启文  
联系电话:05335285959
    编:255100
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66号淄川区就业办公室综合科
电子邮箱:zccyfhzx@126.com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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