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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关于有奖征集包头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8-1 11:17
标题: 3000元 关于有奖征集包头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的通知
关于有奖征集包头城市形象主题宣传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包头市的城市品位,准确表述包头市形象内涵,用最有凝聚力及感染力的语言,更好地树立和推广包头新形象,增强全市人民的地域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包头市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包头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二、征集要求
1、立意要新颖。文句独创首创,富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如“好客山东”、“大美青海”等。
2、主题要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既能反映包头市自然特点、产业优势、文化底蕴,又能展现包头市独特的城市形象、精神风貌和时代品格。
3、定位要明确。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4、语言要精练。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能够深入人心,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200字左右的阐释说明,适用于外语翻译(欢迎附带英文和蒙文翻译)。
三、投稿方式
2、信件投稿:邮寄地址:包头市昆区乌兰道20号包头日报社新闻研究所收,信封上请注明“包头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四、评选方法
包头日报社将所征集到的城市形象宣传语收集、整理,交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五、奖励标准
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每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五名,每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将在《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包头新闻网发布。
六、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包头日报社所有。
联系人:马晓梅
电话:0472-2529214 15004729004
包头日报社
2014年8月1日
http://www.baotounews.com.cn/content/2014-08/01/content_3317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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