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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酒泉市肃州区“历代酒泉书法碑廊”书法作品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9 14:18
标题: 酒泉市肃州区“历代酒泉书法碑廊”书法作品征集
为了系统展示酒泉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灿烂的书法文化遗产,延续酒泉千年文脉,为海内外游客和酒泉市民提供精美的精神文化享受,酒泉市肃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西汉酒泉胜迹景区内月洞门回廊建造历代酒泉书法长廊——酒泉碑林,以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扩大景区的文化影响力和吸引力,以此打造一张极具艺术品位的名片。为此,面向全国有偿征集表现酒泉历史、肃州风土人情、西汉酒泉胜迹等内容的名人书法墨迹。

一、征集范围

酒泉碑林所涉及的历史文化范畴,包括今酒泉市肃州区、嘉峪关市、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及古居延长城线向金塔延伸段部分区域。凡涉及以上区域内历史文化景点的诗词歌赋及其它内容的书法作品,均在征集范围内。

1、以李白书写《月下独酌》为代表的历史人物书法,如张芝、索靖、唐太宗、左宗棠、林则徐、于右任、张大千等名家作品。

2、以毛泽东手书王昌龄《从军行》《凉州词》为代表的现当代伟人、名家书写的涉及酒泉、敦煌文化的历代诗词的书法作品。

二、征集要求

1、凡符合征集要求的书法墨迹,请用电子照片的形式投稿,照片像素不小于2mb。

2、书法墨迹电子照片,务于2016年3月27日前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qwlzzb@163.com邮箱。

3、征集作品,数量不限。

三、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经评委会评选确定选用,视作品的质量高低,付给500元报酬,颁发纪念证书。

2、凡选用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碑廊、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展示、媒体播放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征集作品,请注明应征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酒泉市肃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西汉酒泉胜迹景区管理处联系人:张正彬
联系电话:13993736833
邮箱:jqwlzzb@163.com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联(文化馆三楼)
邮编:735000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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