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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10 08:39
标题: 关于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的通知
杭科农〔2016〕16号
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7号)和《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8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项目选题。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G20峰会服务保障、现代生态农业、“四治”、“西湖蓝”、“五水共治”、健康城市、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民生公益领域的重大需求、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难题的研究攻关和应用。
四、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选题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市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
3.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4.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前阶段我委已会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今年的市中心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严控数量。
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受理截止日期
市级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20日;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部门将不予受理。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胡小庭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1059
驻市科委纪检组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87061235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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