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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五彩莲”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征我风采    时间: 2016-3-16 16:46
标题: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五彩莲”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3-16 16:57 编辑

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推进品牌化进程,增强检务工作的影响力,强化检察文化氛围建设,切实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五彩莲”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图案, 以此作为我院检察职业精神和检察工作特色的象征,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五彩莲”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图案一枚。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23日。

四、作品要求:

1、LOGO 标识要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象征意义,且适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2、LOGO标识要体现“五彩莲”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形象。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应征者自由发挥。
3、LOGO标识要围绕控申接待便捷服务、远程视频接访高效服务、司法救助立体服务、牵手寒门学子助学服务、送法进村入户订制服务五个方面,体现检察工作内容和风貌。



五、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镇江市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90号检务保障局 1314办公室,邮政编码:212132。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zjkfqjcy@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形象标识征集”。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检务保障局收。联系电话:0511—83370063。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由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相关人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检察内网公布。


七、奖项设置

从参选作品中选取入围作品5名,奖金1000元。再从入围作品选出中标作品1名,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3、参赛者可登录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kfqjcy.zjna.gov.cn/)了解相应信息。
4、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为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6、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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