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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关于“寻找象州最美地名”征文活动延期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25 13:44
标题: 3000元 关于“寻找象州最美地名”征文活动延期的通知
关于“寻找象州最美地名”征文活动延期的通知
由象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史志办、县文联、《象州新闻》编辑部主办“寻找象州最美地名”征文活动,自2015年8月20日正式发布征稿通知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收到了大量县内外广大读者、网友和文友的应征作品。
此次大赛的截止日期原定为2016年2月20日,但至今不少文友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投稿,来电来函要求延期。鉴于广大文友的参与热情,以及征文活动的具体情况,经主办单位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将此次征文活动的截止日期延至2016年12月31日(邮寄的稿件以邮戳日期为准),欢迎县内外广大文友继续踊跃投稿,及时跟进征文活动相关进展,敬请关注。
附征稿启事:

“寻找象州最美地名”活动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名文化建设,全面营造关注地名文化、参与地名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宣传我县具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文化,提升我县特色地名的知名度,根据来宾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关于积极组织参与“寻找最美地名”活动的通知》要求,象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史志办、县文联、《象州新闻》编辑部联合主办的“寻找象州最美地名”征稿活动于8月20日正式启动,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以象州县境内有历史文化内涵并深受群众喜爱的地名为载体,讲述与这些地名有关的生动故事,深挖其中的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体现地名之美。
    征文对象: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象州最美地名”仅限于象州辖区内的地名,应有具体所指。主要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农村村庄、城镇历史街区等聚落名称,县、镇、乡、街道等行政区域名称和城市街巷等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2.“象州最美地名”应是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浸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地名。
3.“象州最美地名”以现存仍在使用的地名为主,也可以是历史上长期使用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地名。
4.紧扣“最美”主题,地名相关故事包括历史典故、名人逸事、民间传说、亲身经历和感情渊源等,可以提炼其中的人文精神或文化传统,也可以兼叙自己对地名保护、演变和地名变更的看法等,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图片清晰,文责自负,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肖像权。
5.“象州最美地名”要注重收集具有我县特色的民族语地名,如壮语地名等,争取把一些内涵丰富、历史悠久、采词优美、文化价值和知名度较高的壮语地名寻找出来,充分展示我县悠久灿烂的壮族文化。
    6.“象州最美地名”故事可采用文字、图片两种形式,将自己心目中的“最美”地名记录下来。两种形式均须简明扼要写明地名名称、具体地点、作者、推荐理由等基本信息。文字作品要求在500——2000字以内,图片作品要求格式为JPEG,图片大小不小于800万像素。提倡和欢迎图文并茂的作品。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 月20日—2016年3月20日(截止日期延至2016年12月31日)
     四、投稿方式
    1.“寻找象州最美地名”活动征稿邮箱为:xzzmdm@163.com。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该邮箱。投稿邮件标题形式为“寻找象州最美地名+稿件标题”,稿件必须附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五、作品使用
投稿作品择优在《象州新闻》、《热泉》和《微观象州》微信上陆续发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在《来宾日报》上刊登。作品一经采用,即付稿酬。
参赛者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获奖的作品进行引用、发布和传播而无需另付任何酬劳。
     六、奖项设置
应征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审。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6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纪念奖若干名,每名奖金100元。

象州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史志办
县文联
《象州新闻》编辑部
2015年8月20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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