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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阳光童年•快乐成长”系列原创歌曲征集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4-11 07:45
标题: 关于开展“阳光童年•快乐成长”系列原创歌曲征集的通知

关于开展“阳光童年·快乐成长”系列原创歌曲征集的通知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复兴之路的艰巨任务,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一些不健康,低俗音乐充斥着当今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孩子们喜欢唱歌,但是适合他们演唱的歌曲少之又少,为了引导少年儿童体验歌唱内涵,从小学习做人、学习立志、学习创造,给全市少年儿童提供具有艺术性、高质量的、适合于他们身心健康的原创少儿音乐成品,呼和浩特市教学研究室组织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开展“阳光童年·快乐成长”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日—2016年9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歌词要求:内容不限,大力提倡个性化,题材多样化、生活化、清新自然、有地区地域、民族民间特色,反对空洞、口号、概念性的语言;歌曲的旋律要求:创作风格不限,符合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及审美需求,提倡各种风格的个性化音乐语言,反对千篇一律、格式化;提倡趣味化、艺术化、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
三、申报要求
  1、全市教师词曲作者均可报送作品应征,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
  2、应征作品以适合儿童、青少年演唱为主,曲谱用A4纸打印(或书写),字迹清晰,一式2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100字个人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并从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应征作品曲谱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评选办法
  作品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专家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歌曲均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优秀作品推荐发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申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12号呼和浩特市教学研究室,席建兵,联系电话:15034949917,邮编:010020。
                    呼和浩特市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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